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10号)要求,省医疗保障局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和现行有效规范性法规进行了全面清理审核。现将有关结果通告如下:
一、确定《湖南省省直管单位职工生育保险统筹支付项目及支付标准》(湘医保函〔2004〕16号)等50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见附件1)。
二、废止《关于落实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政策的通知》(湘医保函〔2004〕30号)等14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2)。
三、确认《关于印发〈湖南省2019年公立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专项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1件规范性文件失效(见附件3)。
上述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全省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并切实做好有关规范性文件废止后的后续管理工作。上述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重新计算有效期。
特此通告。
附件:1.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