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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省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采和牙冠竞价中选(入围)结果执行准备工作的通知

来源: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04日

关于做好我省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采和牙冠竞价中选(入围)结果执行准备工作的通知

湘医保招采函〔2023〕32号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在长部省属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各有关企业: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省按照《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医保发〔2022〕27号)要求,参加由四川省牵头组织的省际联盟口腔种植体系统集中带量采购和牙冠竞价联动挂网。为确保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和牙冠竞价入围结果在我省顺利实施,现就做好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和牙冠竞价中选(入围)结果执行准备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选(入围)产品信息维护

  1.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详见件1)。

  2.联动四川省各原材料(全瓷氧化锆)品牌牙冠竞价挂网入围产品及价格(详见附件2)。

  请以上中选(入围)产品生产企业按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和牙冠竞价相关要求,于2023年4月15日前在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省医药采购平台”)(https://yycg.hnsggzy.com/)完成企业信息维护;牙冠(不区分材质)生产企业按不高于限价(国产:470元/颗,进口:656元/颗)维护产品信息。

  二、中选(入围)产品配送关系确认

  全省参加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及牙冠竞价的中选(入围)企业及其自主选择的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均应按确认程序和要求建立配送关系。参加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配送的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

  1.配送企业应在省医药采购平台注册成功的企业。

  2.配送企业在医用耗材流通领域具备一定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水平,且业绩优良、配送覆盖率高。

  3.配送企业未被列入当前《全国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企业风险警示名单》,未被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列入“违规名单”,未被国家或省依据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评定为“严重”或“特别严重”失信等级。

  三、三方协议签订

  (一)确认配送关系和配送量。中选企业与所选择的配送企业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省医药采购平台并进入耗材交易系统确认配送关系和配送量。报送采购协议量的医疗机构使用账号密码登录省医药采购平台确认配送关系及数量。

  (二)确认协议采购量。已报量的医疗机构使用账号密码登录省医药采购平台,在“协议量确认”栏目确认本医疗机构协议采购量。

  (三)签订三方协议。中选企业、配送企业登录省医药采购平台,在“合同管理”栏目确认三方信息,并与医保部门完成采购合同签订。

  (四)配送关系建立时间。各中选企业、有关配送企业和医疗机构须在2023年4月20日前通过省医药采购平台完成三方配送关系的确认工作。在线签订协议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四、有关要求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和牙冠竞价(入围)结果挂网准备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

        2.联动四川省各原材料(全瓷氧化锆)品牌牙冠的入围价格

        3.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系统协议采购量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3年4月4日印发)

信息来源: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责任编辑: 彭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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