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常态化开展药品挂网申报的通知》(湘医保函〔2025〕31号)要求,各相关企业于8月1日至10日在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即“湖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招采管理系统”)完成了药品挂网申报工作,已挂网中成药生产企业完成了日均费用申报工作,现将产品申报信息分类公示,并对后期工作明确如下。
一、价格公示药品。本次新申报化学药(含生物类似药)(药品清单详见附件1)和中成药(药品清单详见附件2)按限价确认后挂网,若企业申报价格高于限价,在确认环节可将申报价格调整至不高于限价。
二、未如实申报全国最低价药品。经与全国挂网药品价格一览表比对发现部分药品未如实申报同价格形成方式的全国最低价,本次不受理其申报(关联医保编码、申报企业、注册证明号等信息)(药品清单详见附件3),并按《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实施意见》(湘医保发〔2024〕13号)相关条款予以处置。
三、无效申报药品。部分已挂网药品重新申报,视为无效申报(药品清单详见附件4)。
四、已挂网中成药日均费用申报情况。已挂网中成药按生产企业填报的日均费用予以公示(药品清单详见附件5)。产品确实无法计算日均费用的(剂型见附件6),可不申报日均费用,按差比价规则进行折算比价。请各相关企业认真填报并仔细查看已填报数据,后期我省将对挂网中成药的日均用量进行展示,展示后企业不得自行修改。
五、其他药品。根据价格治理相关要求,个别药品(药品清单详见附件7)的申报价格与已挂网同类药品价格相差较大,请按附件8内容填报《药品成本和价格构成情况表》,并以申诉方式提交,后期将对相关资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行业评议。
价格确认流程:相关药品生产/代理企业可进入招采管理系统的【药品招标管理】-【价格联动管理】模块的【西药中成药】页签,在【待确认】页签下找到相应产品,点【编辑】进入详情,填报不高于最小包装挂网限价的最小包装挂网申报价格,最后点【保存并提交】按钮完成确认,确认后各相关企业应于1个月内完成配送关系建立,以供医疗机构采购。
公示期为2025年8月22日至8月29日17时。如有异议,请于8月29日17时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投诉和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通过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申投诉模块递交,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申投诉或公示期后的申诉视为无效申投诉,不予受理。对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产品,按确认的价格挂网;对涉及申投诉产品按申投诉处理意见处置。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