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0年度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政策培训班暨医保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现场演示会的通知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省医疗生育保险服务中心、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医保基金监管队伍工作水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0号)以及省局年度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9月上旬在张家界市举办2020年度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政策培训班暨医保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现场演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0年9月9日报到,9月10日~11日两天培训。
二、培训地点
酒店名称:张家界华天大酒店
酒店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官黎坪街道办事处澧兰路
总台总机电话:0744—8898888
三、培训内容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解读;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0号)解读;
(三)新时代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思路;
(四)飞行检查有关政策解读;
(五)天津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经验介绍;
(六)医保信用体系建设成果演示及交流;
(七)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有关政策解读;
(八)2020年度省飞行检查方案研讨;
(九)医保基金监管年度考核办法研讨。
四、培训人员
现场培训人员: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分管基金监管工作的局领导、基金监管科负责人,社会监督管理员;
线上远程网络培训人员: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人员(含行政、经办)。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内容非常重要,并由国家医疗保障局领导亲自授课,既有现场培训,又有线上远程网络培训,因此,请大家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二)各地培训人员名单由市州汇总后,于9月5日下午5点前将报名回执表电子版(见附件)发至省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邮箱371947958@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某市州医保局报名回执表”。参加现场培训人员须准时报到、学习,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
(二)培训期间参会人员食宿费由会议承担,往返交通费自理。
(三)联系方式
1、周鹏翔 19974989372
2、吴自专 13574408826
3、寇 杰 15074492993
附件:姓名回执表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