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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度基本医保参保动员新闻发布会实录

来源: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1日


10月11日上午9:30,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有关内容并答记者问。以下为发布会文字实录。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主任成智勇: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2026年度湖南省全民参保动员新闻发布会。首先,对各位媒体朋友在百忙之中莅临发布会,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洁云女士,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处长匡雄先生、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处长刘爱廷先生。

首先,请省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洁云女士介绍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关情况。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洁云:

各位媒体朋友、同志们,大家上午好!

欢迎各位参加湖南省2026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动员新闻发布会。衷心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湖南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今天,我们发布会的主题是——“中国医保 一生守护”。这八个字,不仅是一句口号,更是我们对每一位参保群众作出的庄严承诺。医保,守护健康、温暖人心、凝聚信任。我们推进全民参保,就是要让每一位群众,在生命的每一个阶段,都能感受到医保的守护与陪伴。下面,我将向各位介绍2026年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工作。

全民参保,是党和政府保障民生的重大举措

医保制度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省医保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参保工作作为医保事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推动参保工作实现“三个转变”:一是从“广覆盖”到“全覆盖”,通过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力争不漏一人、不落一户;二是从“要我保”到“我要保”,通过深入人心的宣传动员,提升群众主动参保的意识,激发自愿参保的内生动力;三是从“有保障”到“保障好”,不断优化完善政策制度,提升群众获得感,让医保制度更可持续、更加公平、更有效率。

    为做好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我们坚守“既符合国家政策,又符合百姓心声”的原则,广泛搜集省外参保筹资的政策举措;多次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组织村支书、村民代表进行座谈,面对面倾听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同时,我们充分开展基金测算工作,广泛征求各级各部门的意见,在此基础上,联合省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税务局、残联等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2026年参保工作的目标、任务、要求及基本遵循。

优化政策举措,全力以赴推进2026年参保工作

2026年参保政策,更加精准、更贴民心、更有温度,下面,我重点向大家介绍六个方面的政策内容:

第一,参保对象范围更加明确。除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及按国家规定享有其他保障的人员外,其余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及学龄前儿童、社区矫正对象,以及在我省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外国国籍留学生,在我省居住并办理相关证件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未就业外国人等,均属于居民医保覆盖范围。

第二,参保缴费原则更加清晰。居民原则上应在户籍地或常住地参保,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的模式。大中专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参保,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引导学生缴费。严禁在多地重复参保,也不得同时参加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重复享受待遇。

第三,财政补助标准继续提高。2025年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为700元/人。2026年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各级财政将按规定分担,足额安排及时拨付。

第四,明确个人缴费标准。2026年度全省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确定为400元/人,集中参保缴费期至2026年1月31日止,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根据大学新生参保特点,新入学大中专院校学生,待遇享受期从2025年9月1日起算至2026年12月31日。同时对2026年出生的新生儿参加我省居民医保,只要父母有一方参加我省基本医保的,免缴出生当年保费,自出生即享受待遇。这是我们送给湖南宝宝们的第一份医保礼物。在这里我也要特别提醒大家,务必要在2026年1月31日前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缴费,集中期外逾期缴费的,不仅要补缴财政补助部分,还要设置待遇等待期。

第五,切实落实困难群众参保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个人缴费,给予全额资助;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及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给予50%的资助。困难群众在户籍地参保,资助参保政策可“免申即享”;若因特殊情况在异地参保且未享受当地参保资助政策,可回户籍地申请享受。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组织对居民个人缴费给予扶持或资助。

第六,建立参保激励约束机制。2025年居民医保基金零报销且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参加2026年度居民医保的人员,提高2026年居民大病保险支付限额5000元。除政策规定的特殊情形外,未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参保或者2025年未参保的居民,在参保后设置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2027年将试行分档缴费政策,对2026年度没有参保缴费的将纳入医保信用评价范围并提高个人缴费标准。

持续推动,提升参保人医保获得感

参保,是医保各项工作的起点与基石,亦是居民享受医保待遇的前提条件。实现全民参保,是织就社会保障安全网的重要一环。为推进全民参保,省医保局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广泛开展参保宣传动员。10月至11月,省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在全省范围开展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月活动,组织编印《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口袋书》,广泛开展医保政策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进基层等系列活动,普及医疗保险互助共济、责任共担、共建共享的理念,增强群众依法参保、积极参保意识。

——加快建设“一人一档”全民参保数据库。实现全民参保,迫切需要现代化、精细化的管理手段作为支撑。2025年4月,省医保局会同省税务局联合发文,在全省开展湖南省“一人一档”全民参保数据库建设。截至目前,我省“一人一档”全民参保数据库维护人数达6700余万人,常住人口覆盖率超过103%,为精准参保动员提供了数据支撑。下一步,省医保局将持续推进“一人一档”全民参保数据库建设,提升数据覆盖范围与信息完整度,推动数据库广泛应用,使医保数据在助力全民参保、全民健康方面发挥更大效能。

——优化参保缴费经办服务。联合教育、税务、银行等部门,为居民参保提供便捷的缴费渠道。试行在校学生“缴费即参保”。广大居民可通过“湘医保”“湘税社保”“湘易办”app,以及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缴费服务网点、医保费代收银行网点等渠道缴费。在集中征缴期,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支付近亲属参加我省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

——深化基层门诊统筹综合改革。将基层普通门诊医疗保障与家庭医生签约相结合,整合医保和公共卫生资金、政策、服务,开展按人头付费的基层门诊统筹综合改革。在试点地区,签约参保群众在签约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可免诊查费、无起付线,医保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诊诊疗服务按70%比例报销,特定政策清单项目报销比例提升至90%。

——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落实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联合三大通讯公司开展“存话费送医保”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居民在参加居民医保的同时,积极选购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以提升综合医疗保障水平。

各位朋友,医保,是健康的坚实守护,是幸福的稳固基石,更是社会的稳定器。推进全民参保,是我们共同的愿景、共同的责任,更是我们共同的行动。我们呼吁: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居民,都应积极参保、按时缴费;我们承诺:每一分医保基金,都将用于守护您的健康与幸福;我们坚信:在“中国医保 一生守护”的路上,每一位湖南人民,都能在医保的守护下,拥有更加健康、更加安心、更加美好的生活!

谢谢大家!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主任成智勇:

刚才,邓洁云副局长介绍了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基本情况。现在欢迎大家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请举手示意。

湖南日报记者:

我们在前期采访中发现,不少健康人群尤其是年轻群体有这样的困惑——自己身体状况好,平时很少去医院,基本用不到医保报销,觉得参保“没太必要”;还有人觉得要是一年下来没报销过,缴的保费“白交了”、自己“吃亏了”。想请教一下,针对这类想法,该如何理解医保的作用?健康人群到底有没有必要参保?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主任成智勇:

这个问题请邓洁云副局长回答。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洁云:

答:谢谢您的提问。“身体健康不参保”“参保不报销吃亏了”这样的想法在不参保人群中有一定代表性。但如果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会发现这其实是“算小账、吃大亏”。

一是中国医保制度的优越性在于“互助共济”。医疗保障关乎人民群众健康福祉,是实现人民群众病有所医的关键一环。建设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障网,每个居民都是参与者,不能当旁观者,只有“我为人人”积极参保,才能在自己及亲友有需要的时候实现“人人为我”互助共济。《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八十二条明确规定:“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公民参保的义务,保障参保公民享受医保权益。

二是我国的疾病谱正在发生变化。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疾病实现了早发现、早诊断,尤其是随着现代生活节奏的加快、工作压力的加大以及生活习惯等原因,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恶性肿瘤等出现低龄化趋势,青壮年面临的健康风险不容小觑。

三是青壮年对疾病风险的承受力更加脆弱。青壮年上有老,下有小,是家庭的“顶梁柱”,一旦罹患重大疾病,如果没有医保,不仅意味着家庭将承担巨额的治疗费用,还意味着家庭将失去重要经济来源。因此,家庭的“顶梁柱”更加需要医疗保障给予重点的保驾护航。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主任成智勇:

谢谢邓洁云副局长,下面请媒体记者继续提问。

湖南红网记者:

作为城乡居民医保费的征收机关,今年税务部门在提升缴费服务方面有哪些新的措施?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主任成智勇:

这个问题请匡雄处长回答。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处长匡雄:

答:谢谢您的提问。城乡居民医保是覆盖人群最广的险种,全省约有5200万左右参保缴费人。近年来,我省税务部门和医保部门持续在优化缴费服务方面下功夫。一方面不断拓展线上缴费渠道,我们打通了“湘税社保”和“湘医保”,实现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缴费、查询、凭证打印等业务“掌上办”,线上缴费占比超过95%。另一方面优化线下缴费服务,我们在办税服务厅开设了医保缴费专用窗口,推出银行代征、社区村委会代征、自助办税终端缴费等多种便民渠道,为各类群体提供缴费便利。

今年,我们坚持以缴费人需求为导向,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会同医保部门进一步优化参保缴费流程,推出了“缴费同参保”升级服务,让缴费人在“湘税社保”app等渠道缴费时即可实时办理参保登记等业务。具体来说,缴费人如果是新参保,或者需要变更参保地,譬如新入学的大学生需要从户籍地转移到学籍地参保缴费,可以通过该渠道缴费同时实现参保登记,不需要像以往一样先到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或者异动,再通过税务部门缴费渠道缴费,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缴费人少跑路”的目的。这项服务目前在试运行阶段,我们会根据试运行情况适时全面铺开。

    后续,税务部门将进一步丰富缴费渠道,持续优化缴费服务,为全省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主任成智勇:

谢谢匡雄处长。请媒体记者继续提问。

湖南都市频道记者:

想请教您,我省在提升参保群众获得感上有哪些具体举措?像看病、报销、办事这些方面,群众能实实在在得到什么好处?群众最关心医保实惠,我省出台了哪些相关举措?在减轻就医负担、方便办事这些点上,大家能有哪些真切感受?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主任成智勇:

这个问题请刘爱廷处长回答。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处长刘爱廷:

答:感谢您的提问。提升参保群众的获得感,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统一全省居民医保政策,优化相关待遇保障,实现了全体参保人“小病基层可报,大病住院可保”,比如,居民参保缴费400元,一般的头疼脑热可以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等基层医疗机构报销400元以上;如发生大病住院,医保最多可以报销55万元。特别是今年以来,省医保局围绕“简化流程、深化保障、优化服务、强化监管”四个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惠民举措,努力让每一位参保人进一步感受到医保服务的温度与效能。一是服务更便捷。我们大力推进“湘医保·心服务”惠民提效28项举措,包括推动门诊统筹、电子处方流转,实现“床边结算”“诊间结算”,缩短手工报销时限等,群众看病购药、报销结算更加省时省力。二是待遇更实惠。我们取消慢特病门诊用药先行自付,扩大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范围,推动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病用药更易获得、更可负担。同时,开展基层门诊统筹综合改革,推动家庭医生签约与医保支付相结合,提升普通门诊报销比例,部分项目报销可达90%。三是参保更灵活。我们优化新生儿参保流程,支持凭出生医学证明直接参保;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允许用于近亲属参加居民医保缴费;推动“居民参保”即申即审、关系自动接续,减少群众跑腿。四是保障更多元。我们推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与“湖南医惠保”等商业补充保险“一站式”结算,探索“医保+金融+慈善”融合参保机制,增强多层次保障合力,切实减轻群众大病负担。通过这些实实在在的举措,我们希望让参保群众不仅“参得了”,更“参得值”“用得好”,真正实现“中国医保、一生守护”。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主任成智勇:

谢谢刘爱廷处长。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三位发布人,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再见!

信息来源: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责任编辑: 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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