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真是好啊,如果没有医保,我的命也就保不住了,全家都会被我拖累啊!”彭先生激动地说。
近日,湖南衡阳县渣江镇玉麟村村民彭先生收到了县医保经办机构支付给他的2.87万余元医疗救助金。这是他今年在医保中报销的第三笔资金。
因其突发脑溢血,花费医疗费用达36.35万余元,其中基本医保报销15万元、大病保险报销11.95万元、医疗救助报销2.87万元,综合报销比例达82%。
这只是衡阳市医保局发挥医保三重保障的一个缩影。为避免困难群众“多地跑”“往返跑”,衡阳市医保局全面梳理全市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等困难群众名单,实现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实现“全覆盖”“零跑腿”。
一是待遇落实,规范全市救助政策。衡阳市分类分档确定了救助比例和年度救助限额,提高了医疗救助兜底保障功能。困难群众住院,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按规定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经三重保障制度报销后,政策内自付达到7000元以上仍有致贫返贫风险的,给予再救助。建立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对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含再救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年度个人累计自付住院医疗费用高于1万元的部分,按救助比例60%给予救助。
二是全面覆盖,救助对象精准识别。衡阳市医保局打破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推动跨部门信息共享,通过与税务、民政、乡村振兴、残联、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比对机制,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将各职能部门提供的全市特困供养人员信息及时批量导入医保系统,每月末与涉及部门进行数据对接,跟进新增或减少特困供养人员信息,及时更新医保系统数据,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不漏一人,确保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困难居民都享受到医保惠民政策,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2023年,1.7万人纳入乡村振兴监测对象参保,特困人员参保40963人,低保对象参保169588人,纳入民政部门低保边缘家庭对象参保18864人,重度残疾人参保135830人。
三是优化流程,提高医疗救助效率。对第一、二类救助对象,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一单式”结算;对第三类救助对象和再救助对象,在完成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将医疗救助资金汇入救助对象银行账户。营造让救助人群“少跑腿、快就医、看好病、多省钱”的就医救助环境。衡阳市不断强化数据筛查,精准监测预警,进行事前事后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避免了保障不足或过度保障,杜绝人情救助、关系救助等现象。
2023年,衡阳市通过充分发挥医保三重保障梯次减负功能,对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保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监测对象参保给予半额资助,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参保缴费负担。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的报销比例提高到70%,大病保险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医疗救助资助参保38.26万人,资助金额9788.71万元,困难人员参保率达100%。
(文/邱麟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