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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10) | 衡阳银佳医院、衡阳市珠晖区中医医院(原江东中医院)办理虚假住院骗取医保基金案

来源:湖南省医保局基金监管处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03日

    2021年7月以来,湖南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医保基金集中整治工作,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保命钱”。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震慑欺诈骗保行为,现将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衡阳银佳医院办理虚假住院、诱导住院骗取医保基金案

  经查,2020年1月至2021年1月期间,衡阳银佳医院存在虚假住院、诱导住院的问题,涉及违规金额13070.69元。该行为违反了《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4月30日,衡阳市雁峰区医疗保障局依据《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三十三条之规定,约谈该院负责人,核减该院2021年1月主动自查自纠虚假住院退款7003.8元,认定该案最终违规金额为6066.89元,予以追回并5倍拒付,共计36401.354元。同时,暂停该院何某花医生自处理文件下发之日起本年度收治医保病人的执业资格,对谢某、谢某兵、周某芳3名医生给予警告。

  衡阳市珠晖区中医医院(原江东中医院)办理虚假住院骗取医保基金案

  经查,2015年12月10日至2018年9月13日期间,珠晖区中医医院(原江东中医院)职工彭某某为衡阳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万某办理虚假住院4次,存在协助他人虚假住院、个人伪造医学文书的行为。2021年6月18日衡阳市珠晖区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九、第四十、第四十一条之规定暂停对该参保人万某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责令医院退回4次住院违规金额6425.86元,并处以骗取金额5倍罚款32129.3元,共计38555.16元;暂停该院三楼综合内科6个月的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住院医药服务;约谈珠晖区中医医院(原江东中医院)院长及医保负责人,责令立行整改,对类似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珠晖区卫健局、珠晖区纪委均对彭某某予以党内警告处分,珠晖区中医医院已免去彭某某体检科主任职务。

信息来源:湖南省医保局基金监管处     责任编辑: 钱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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