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导航 -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我省调整省本级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支付标准

来源:湖南省医疗生育保险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0年08月17日

    近日,省医疗生育保险服务中心发布《关于调整省本级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支付标准的通知》。《通知》明确,调整2020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支付标准用人单位失业女职工为3548元,用人单位男职工为1774

    根据《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94号)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按规定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人均生育医疗费用第十用人单位男职工的配偶合法生育,且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按规定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人均生育医疗费用的50%”的规定,进行调整2020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支付标准经测算,2019年度省本级基金支付的人均生育医疗费用3548元。因此,2020用人单位失业女职工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标准为3548元,用人单位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标准为1774元。

    (文/黄浔 肖航)

信息来源:湖南省医疗生育保险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 黄浔
打印

          相关阅读

我省调整省本级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支付标准

13542784

底部嵌套 -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