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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即将截止

来源:湖南省医保局待遇保障处 发布日期:2020年06月19日

    由于疫情原因,全省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统一由331日延长至630日。630日以前参保的,按照每人250元的标准缴费,可自缴费之日起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从71日起,原则上不再办理2020年度参保缴费。因户籍变动等客观原因或特殊情形的可以按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含个人缴费部分250元和财政补助部分550元)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缴费的下个月起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特殊情形具体指当年新迁入户口、退役军人、未及时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新生儿未在28天内参保缴费、社会福利机构新接收的婴儿、刑满释放人员、因劳动关系终止导致职工医保断保后需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扶贫部门认定新增的未参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省医保局提醒,参保人需尽快通过湘税社保APP、社保网上缴费终端、各代收银行手机银行APP等线上缴费渠道进行缴费,确诊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文/黄浔 张棉长)


信息来源:湖南省医保局待遇保障处     责任编辑: 黄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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