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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打赢医保脱贫攻坚战,确保脱贫任务按期完成

来源:湖南省医保局待遇保障处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26日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胜之年。确保我省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基本医疗有保障目标,确保高质量完成医疗保障脱贫攻坚硬任务,日前,湖南医疗保障联合省财政厅省卫健委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省扶贫办发《关于高质量打赢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全力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应保尽保、稳定巩固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坚决攻克深度贫困地区堡垒、从严从实做好问题整改、持续优化监管和经办服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全力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实施意见》强调,要巩固维护好贫困人口动态应保尽保局面,各级医保税务部门要分工协作,扎实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收攻坚行动,推动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应缴尽缴,做好新增贫困人口动态缴费工作。要及时掌握贫困人口和纳入返贫监测范围的边缘人口应参保人员名单,做实做细保费征缴,健全参保缴费电子台账,确保参保和缴费精准管理到人。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医保部门与同级扶贫部门信息比对机制,确保贫困人口口径统一、数据一致、参保状态同步。

    稳定巩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实施意见》要求,坚持按标施策,落实落细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巩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待遇保障水平。继续执行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倾斜保障政策,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整合医保扶贫政策和资金渠道,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力度,对年度救助限额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实现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综合保障后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5%。

    重点聚焦深度贫困县和深度贫困村。用好中央财政提高深度贫困地区农村人口医疗保障水平补助资金和省财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专项资金,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面落实医保脱贫攻坚政策。国家和省级医疗保障政策、能力建设及干部队伍培训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着力提高深度贫困地区基层医保部门经办管理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医保脱贫攻坚重点帮扶机制。采取分组分片、重点包联等方式,狠抓重点县、重点村帮扶指导工作。

    持续优化监管和经办服务。加大贫困地区医保基金监管力度,着力解决贫困人口住院率畸高、小病大治大养、“霸床住院”、过度医疗等问题。加快全省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建设。全面做实医保市级统筹。继续完善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一站式”结算管理,确保“一站式”结算资金到位率100%。在落实县域内“一站式”结算和县域外医疗费用一单式报销基础上,根据医保信息系统建设进展情况,全面推广落实贫困人口市域内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服务。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履行服务协议情况、医疗服务情况的监管和指导。贫困人口住院及门诊治疗目录外医疗费用比例要努力控制在10%以内,切实减轻贫困人口自负医药费用负担,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

    此外,《实施意见》提出要结合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统筹研究与乡村振兴战略相衔接、解决相对贫困的医保扶贫长效机制。省级医保、财政部门将研究制定《湖南省医疗救助办法》,规范医疗救助管理。各地要统筹协调,恢复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各自功能定位,确保于2020年底前平稳过渡到现有三重制度框架内,同步做好资金并转政策对接、管理衔接,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文/黄浔 邓圣明)

信息来源:湖南省医保局待遇保障处     责任编辑: 黄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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