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长沙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7月13日,长沙县医保局组织召开医疗救助专干业务培训会,并启动2022年全县事后救助及再救助工作。现场进行了医疗救助政策及系统操作培训和系统实训、现场答疑。
据介绍,2022年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第一年,长沙县医保局充分发挥医疗救助在保障困难群众托底保障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做到应救尽救,切实缓解患病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工作。
今年来,县医保局严格落实困难人员大病医保倾斜政策,将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各段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并通过医保系统实现直接结算。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1162元;各段大病保险支付比例为:0至3万元(含)部分报销65%,3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部分报销70%,8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部分报销80%,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90%,同时全面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线。截至6月20日,全县享受大病保险待遇的困难人员共670人次,报销金额258万元。
此外,县医保局充分发挥医疗救助兜底保障作用。按照全市统一部署,2022年起,全县不再执行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提高10%和住院费用报销财政兜底政策,依据《长沙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第一、二类救助对象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或经规范转诊到县域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可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
1-6月,全县医疗救助一站式住院结算4189人次,医疗费用总额3467万元,其中基本医疗及大病保险结算2273万元,医疗救助结算743万元;医疗救助一站式门诊结算376人次,医疗费用总额101万元,其中基本医疗及大病保险结算80万元,医疗救助结算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