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黄浔 通讯员 黄晶)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常德市澧县医保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上级指示,本着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的态度,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疫情防控三保障。
保障疫情防控物资有序供应
疫情发生以来,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高度重视防控物资采购和供应工作,通过全面发动、全员动员、全球采购,保障了疫情防控物资的有序供应。在各方的支援和帮助下,充足有序地为医务工作者、防疫一线工作人员、复工复产复市企业员工保障了疫情防控物资。
截至2月23日,共为全县调度口罩120万个(其中30万个口罩用于复产复工复市企业)、一次性手套72090双、一次性帽子21000顶、体温计20302支(其中红外线测温仪1529支)、隔离衣(含防护服)11165套、护目镜2599副、84消毒液45.4吨、酒精11.4吨。
保障患者救治费用及时拨付
“确保患者不因费用影响就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按照国家医保局总体要求,澧县医疗保障局紧急发布了《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医疗救治保障工作的通知》,将治疗新冠肺炎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异地就医患者采用先救治后结算办法,发挥医疗救助基金的兜底保障作用,打消患者就医顾虑。对县内集中收治患者的第一人民医院、结防所和澧南卫生院预付资金减轻医院垫付压力,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
自2020年1月23日文件出台至今,澧县医疗保障局累计预付县内两家健康集团各200万元,预付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20万元,用于新冠患者救治。
保障医保经办服务正常开展
坚持疫情期间工作不懈怠、服务不打烊。澧县医保局积极倡议参保群众实行“不见面”办事或延迟办事,推行参保信息变更、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意外伤害申报等业务“电话办”、“网上办”;将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限、2019年住院费用报销时限延后至3月31日。
此外,澧县医保局持续加大对县域内协议零售药店的监督和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疫情期间哄抬口罩、酒精、药品等防控物品价格的行为,坚持疫情期间每日检查制度,实行协议零售药店防控物资销存日报制度,要求各药店既要保证物资供应,也要保证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