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报/民生网讯(通讯员 颜红宇 黎新军 龙婷莎)2月5日上午10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雷雷(化名)治愈出院,这是郴州市治愈出院的第二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
雷雷在武汉读大学,于1月18日从武汉返回嘉禾,1月25日被嘉禾县人民医院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后,立即转入郴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经过专家组和隔离区医护人员11天的全力救治,她经过两次严格的核酸检测,结果均呈阴性,达到了出院标准。此次治疗,雷雷的医疗费用为9396.90元,其中城乡医保报销6138.93元,自付费用3224.97元由市二医院垫付,市财政承担,雷雷无需支付费用。
根据郴州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医疗保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郴医保发〔2020〕8号),任意参保地的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在我市定点收治医院住院治疗时,不收住院押金,诊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按医保政策规定报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就诊医院垫付,财政统筹安排,个人不支付费用。
截至2月5日,全市共向定点救治医疗机构预拨资金4190万元,其中市本级1100万元,县市区3090万元,确保定点救治医院在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没有费用的后顾之忧,确诊及疑似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