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我省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意见出台

来源:人才报/民生网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03日

    人才报/民生网讯(记者 曾鹤群)1月3日,记者从省医疗保障局获悉,我省正式公布《关于全面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2020年10月1日开始,我省近7000万参保人员可持卡就近就便在各市州范围内的定点联网医疗机构就医、通办相关结算业务,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权益。

   《意见》明确,我省在2020年全面实行以政策统一为基础,以基金统收统支为核心,以基金预算管理为约束,以统一信息系统为支撑,以统一经办管理服务为依托,以防控基金运行风险为目标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制度。

    统筹内容包括:统一基本政策。各市州根据国家和省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基金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本市州的具体政策标准。按照价格管理权限,统一制定本市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

    统一基金管理。基金按照“统一收支、统一预算、分级管理、统筹使用”的办法管理。

    市级统收。基金收入项目包括:保费征收部门征收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收入、各级财政补贴收入(含县市区政府按政策规定对城乡居民医保配套补助资金)、转移性收入、利息收入以及其它项目收入。各市州基金收入按期全额归集至市级基金财政专户(以下简称市级财政专户),市级财政以县市区为单位分账核算。由税务部门征收的保费维持现有入库级次,再按规定划至市级财政专户。市级统筹方案实施后,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支出户只存放3个月的支付备用金。

    市级统支。基金支出项目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性支出以及其它项目支出。通过市级财政专户统一拨付市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各项基金支出。市州医疗保障部门根据各县市区上年度基金支出情况,通过市级财政专户在年初预拨可支付一个季度的基金至县市区基金支出户,此后按季度核定各县市区医疗保障部门申请的基金支出总额,统一拨付至县市区基金支出户,再由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支付给协议医药机构或参保人。

    市级预决算管理。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市州医疗保障部门会同市州财政部门、税务部门统一编制市州基金收支预算草案,按程序报批后执行。建立统一的基金决算制度。建立健全预决算管理体制,增强基金预决算的严肃性和硬约束,实行全程预决算监督。

   《意见》还要求各市州统一业务流程,统一信息系统,对市县管理责任和目标考核进行明确。《意见》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信息来源:人才报/民生网     责任编辑: 医保局_办公室
打印

我省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意见出台

11025856

底部嵌套 -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