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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局长接访日”活动的通告

来源: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24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推动群众信访问题及时妥善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公布2026年10月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局长信访接待日工作安排。欢迎广大群众通过以下渠道理性、有序反映问题。
    一、接访时间
    2026年10月29日(星期四)上午8:00—12:00,下午14:30—15:30。
    二、接访重点
    1.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
    2.单位缴纳职工医保不规范的问题。
    3.医保经办业务相关问题。
    三、接访地点及联系电话
    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民来访接待室,电话:0731-84900448。
    四、注意事项
    (一)预约
    来访人员可通过省医保局信访专线(0731-84900448)进行预约,为提高接访效率,我们将对预约信息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告知。审核通过将安排接访,未通过或未预约者由相关业务部门领导接访。
    (二)来访
    来访人员应听从接待人员的安排,遵守信访秩序,如实填写信访登记表。多人反映同一意见、建议和要求的,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应当推选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反映有关事项。
    (三)受理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单位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按照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以下事项将不予受理或不再受理。
    1.三个“不予受理”:①对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的申诉求决类走访事项,上级机关不予受理;②属于法院、检察院管辖的事项,已经、正在和应当通过审判机关诉讼程序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程序处理的事项,不予受理;③对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信访人在规定时限内向上级机关又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2.两个“不再受理”:①已经复核的信访事项,信访人仍以相同事实和理由反映的,不再受理;②已经依法终结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将转送同级政法部门,由政法部门书面告知不再受理。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6年10月24日

信息来源: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责任编辑: 蒋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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