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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解读三:职工、居民、灵活就业,如何选择参保种类?

来源: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0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把基本医保分成了两大类——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不同人群如何选择参保种类?一文把参保缴费讲清楚。

    法条原文: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鼓励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的缴费基数和基准费率范围确定。

    第十一条 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未享有国家其他医疗保障的公民应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缴费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相衔接,合理划分个人和政府的筹资责任。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政府补助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财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确定,或者指导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财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确定。

    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个人缴费部分按照规定给予资助。

    一、先分清:你该走“职工”路还是“居民”路?

    我国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有两条主线,关键看你有没有“单位”:


    两条路的核心区别:

    ●职工医保:按月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达到规定年限后退休可不再缴费仍享受待遇。

    ●居民医保:按年缴费,交一年保一年,不累计年限;政府在个人缴费基础上给予补助。

    二、职工医保:单位+个人一起缴

    谁要参加: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等,国家鼓励以个人身份参加(第十条)。

    在职职工怎么缴:

    由用人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缴大头、个人缴小头,共同进入医保基金。

    缴费比例(以湖南现行政策为例):个人按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纳;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8.7%缴纳(其中职工医保8%、生育保险0.7%),个人缴费部分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部分计入统筹基金。

    大病保险:另缴15元/月(180元/年)。

    灵活就业人员怎么缴(以个人身份参加):

    不通过单位,全部费用由个人承担,按月缴纳、可累计缴费年限。

    缴费基数:按全省职工医保月缴费基准值的60%执行。

    缴费费率:8.7%(其中职工医保8%、生育保险0.7%),缴纳的费用全部计入统筹基金,不划拨个人账户。

    大病保险:另缴15元/月(180元/年)。

    每月缴多少(以2026年度为例,仅供参考):基准值6843元㗼/font>60%≈4106元为基数,4106㗼/font>8.7%≈357元,加大病15元,合计约372元/月。

    新变化(2026年9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同步参加生育保险,产检、分娩可享相应待遇,符合条件可申领生育津贴;参保缴费满30天即可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三、居民医保:个人缴+政府补

    谁要参加:未参加职工医保且未享有国家其他医疗保障的公民,应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第十一条)。

    怎么缴:

    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个人缴一部分,财政补助占大头。

    一般每年9月—12月为集中参保缴费期,缴费后保障次年全年。

    困难群众有倾斜(第十一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等参加居民医保的,其个人缴费部分按照规定给予资助,个人少交或不交。

    四、灵活就业人员:两个险种,怎么选?

    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既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第十条),也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第十一条)。

    怎么选更合适:

    选职工医保:适合收入相对稳定、看重退休后免缴待遇和连续保障的人;按月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选居民医保:适合收入波动大、当前预算有限的人;按年缴费、成本低,但需每年续缴。

    一条红线:职工和居民不能重复参保、不能重复享受基本医保待遇(第十三条)。已经参加职工医保的,就别再参加居民医保;反之亦然。

    五、困难群众:政府帮你缴

    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等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按照规定给予资助(第十一条)。

    发生高额医疗费用时,还可按规定获得医疗救助托底(第十七条),进一步减轻负担。

    (具体救助对象、标准与经办流程,以当地医保、民政部门最新公告为准)

    六、湘医保温馨提醒

    ●集中参保缴费期:城乡居民医保一般每年9月—12月集中参保缴费,保障次年全年;职工医保由单位或个人按月缴纳。

    ●缴费渠道:可通过“湘税社保”、银行柜台等官方渠道缴费;具体以当年当地通知为准。

    ●查询与咨询:参保、缴费、报销等可拨打参保地医保服务热线(关注“湘医保”微信公众号,在服务菜单中依次点击“医保服务”-“经办机构”-“选择区划”即可查询),或通过“湘医保”App线上办理。

    以上为现行经办惯例提示,具体时间、标准、渠道以当地医保、税务部门最新公告为准。

    结语

    职工、居民、灵活就业——不同人群,不同参保种类选择,方向都指向同一份保障。看清自己属于哪一类,按时参保、依法缴费,就是把法律赋予的“健康权益”握在了手里。

    关注“湘医保”,持续看懂用好这部法。

信息来源: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责任编辑: 蒋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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