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196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湘医保提函〔2026〕61号
彭丽娟委员:
您提出的《以完善医保政策为抓手破解居家医疗服务发展梗阻》收悉,该提案由省医疗保障局主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办。经商会办单位,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统一居家医疗服务规范方面的建议
《省卫生健康委 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加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卫函〔2021〕161号)、《省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卫基层发〔2022〕3号)等文件明确,“对行动不便、失能失智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确有需求的人群,要结合实际提供上门治疗、随访管理、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健康指导及家庭病床等服务”。2026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全国统一《家庭病床服务指南(试行)》,明确建床适用人群、上门巡诊、康复护理、撤床退出全流程管理要求,划定居家适宜诊疗项目、高风险操作管控规则,为地方细化标准提供顶层依据。省医保局将协同省卫生健康委,按照指南要求,结合地方实际,推进居家医疗服务规范化建设。
二、关于强化居家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方面的建议
省卫生健康委积极推广家庭式、组合式、集中式签约服务模式,推动综合医院全科医生和下沉基层医务人员,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上级医院专家号源、预约检查、床位等资源赋能家庭医生。支持家庭医生团队为失能、半失能、残疾人等确有需要的人群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配备,逐步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大三件”(DR、彩超、生化分析仪)、“小三件”(血液分析仪、尿液分析仪、心电图机)等。
三、关于健全居家医疗服务保障体系方面的建议
省医保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待遇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医保发〔2022〕52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待遇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医保发〔2023〕32号),已将恶性肿瘤晚期恶病质(家庭病床)、植物状态(家庭病床)纳入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并明确相关医保支付标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5〕11号)中明确,“推广中医康复、上门治疗、长期处方、家庭病床和双向转诊等服务,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精准的健康教育、政策宣讲和医疗服务,构建‘防、筛、诊、治、管、康’全链条管理服务体系”。当前,国家医保局正在制定全国统一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省医保局将根据立项指南落地进度,同步组织专家评审,根据我省的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将符合条件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下一步,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人民健康水平总体方案》要求,进一步深化基层门诊统筹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同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要求,我省即将全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目前已研究制定《湖南省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配套文件,稳步开展长期照护师的考评和培训,并将适时明确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通过推行长期护理保险,为失能参保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服务,减轻家庭经济和照护负担,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缓解老龄化社会压力。
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26日
(2026年6月2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