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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委员《关于将心理健康疾病治疗纳入医疗保险的建议》的答复

来源: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8日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059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湘医保提函〔2025〕34号

李瑞霞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将心理健康疾病治疗纳入医疗保险的建议》(第0059号)收悉。该提案由省医疗保障局主办,省卫生健康委会办。经商会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采取多项措施提升服务能力。推进心理门诊、睡眠门诊建设,我省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及精神专科医院开设心理门诊的医疗机构174家,其中设置儿童青少年心理门诊90家。14个市州均开通“12356”心理援助热线,24小时为群众提供免费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支持、心理疏导、心理危机干预等服务。组织省第二人民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等连续10年举办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班,新培养精神科执业医师817名,全省精神科医师达到3446名,每10万人口5.2名。2024年,在国家转岗培训方案的基础上增加“临床心理诊疗能力提升培训”和“心理评估技术培训”,进一步提升转岗医师诊疗规范化水平。

二、加大科普宣教力度。组织省、市级精神卫生中心组建心理健康服务团队,定期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目前已开展讲座300余场,受益群众6万余人次。同时,联合湖南广播电视台推出《健康“心”力量》系列宣传活动,通过视频互动访谈、短视频趣味知识、公众号科普推文等形式,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科学有效的心理健康指导。

三、支持心理卫生和精神类学科发展。我省对精神心理卫生工作非常重视,先后多次对相关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进行调整。2021年,省医保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将行为矫正治疗等25项精神卫生治疗项目纳入医保目录,其中24项为甲类、参保患者自付比例为0,其中1项为乙类、参保患者自付比例为20%,降低患者经济负担。2022年,省医保局联合省卫生健康委印发《湖南省精神疾病医保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见湘医保发〔2022〕3号),促进规范精神病参保患者的用药和诊疗服务,做好精神病医保支付管理,并整体提高医保支付标准;2023年印发《湖南省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待遇保障管理办法》(见湘医保发〔2023〕32号),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精神分裂症”医保支付标准为200元/月,医保报销比例70%。同时,在2023年度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中,调升精神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3个,支付标准平均调升29.4%。将心理咨询项目收费提高为95元(每次40分钟)、将心理治疗项目提高为98元(每次40分钟),充分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强化医疗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受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基金承受能力等方面的客观差异影响,各地基本医保筹资和待遇水平不一。省医保局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适时、适度动态调整医保医疗服务项目目录,考虑适时将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适宜的精神心理卫生医疗服务项目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二是健全服务网络。推动二级以上医院开设心理门诊,优化12356心理援助热线响应机制,提升心理咨询服务可及性。三是加强人才培育。持续开展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充实基层专业力量,强化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支撑。四是深化健康宣教。结合2025年“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推进心理健康知识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提升全民心理健康素养。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27日

​(2025年5月28日印发)

信息来源: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     责任编辑: 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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