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27号建议的答复
湘医保建函〔2025〕56号
刘望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整省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的建议》(第0027号)收悉。该建议由省医保局主办,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会办。经商会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基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经过长期酝酿、充分研究、慎重决策作出的重大安排。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强调要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湖南的实际,从三个方面分析了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并提出了加强宣传发动、强化实施组织、完善配套措施、制定评估标准、建立培训机制等五项具体举措,这不仅符合国家和我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方向,而且对我们正在推进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在下一工作中,我们将全面吸收采纳建议内容,在全省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
一、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做好工作汇报。向省人民政府呈报《关于全国高质量推进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培训班精神及我省贯彻落实意见的报告》,并按照省领导批示要求抓好落实。
二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医保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明确相关处室单位职责分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待遇保障处,组建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工作专班,抽调人员充实力量。
三是组织业务培训。举办专题培训班,邀请专家就高质量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进行授课,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医保部门待遇保障相关业务负责人共200余人参加了培训。编印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资料。建立了长期护理保险专家库,以定向邀请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第一批长护险专家库核心专家13名。
四是做好情况摸底。向各市州发函,征求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工作的意向。组织相关市州摸清本地失能人员情况,做好初步测算,为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五是制定政策文件。在总结评估湘潭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研究起草了《关于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目前已征求各市州医保局、省直相关部门的意见,将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报省人民政府同意后发文。同时,加快制定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操作指南、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定点机构管理办法、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办法、长期护理保险经办规程等配套政策措施。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省推进长期护理保险的基本思路是:严格对标对表,完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体系;分步实施,先覆盖职工、后覆盖居民,用3年时间实现人群全覆盖;基金市级统筹,同步建立省级调剂金;成熟一个,启动一个。
根据市州申报意向和我省实际情况,我们计划下半年在省本级、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常德市、岳阳市、怀化市的职工医保参保人群正式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创新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构建科学规范的管理服务体系,加强政策协同和管理协同。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宣传培训,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载体,准确解读政策。建立舆情监测和处置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求各市州统筹把握改革节奏,因地制宜,争取通过3年的努力实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覆盖。
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27日
(2025年5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