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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大代表《关于提高居民医保参保积极性的建议》的答复

来源: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6日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565号建议的答复

湘医保建函〔2025〕48号

郭娟娟、苏振、李柏霖代表:

    你们在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提高居民医保参保积极性的建议》(第0565号)收悉。该建议由省医保局主办,省药品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会办。经商会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的建议

省药品监管局持续强化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城乡居民用上放心药、便宜药,为医保政策实施提供坚实基础。一是强化集采药品全链条质量监管。坚持对集采中选企业全覆盖检查和中选品种全覆盖抽检,督促企业持续合规生产,对发现问题的药品和企业及时处置,并依法公开监管信息。同时,对集采药品是否在日常监管中发现质量风险,及时向医保部门通报相关信息。今年4月2日,省药品监管局在长沙召开2025年全省集采中选和无菌药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行政指导会,全面压实持有人主体责任,强化质量意识和风险意识,筑牢基层用药安全防线。二是实行药品质量安全全链条可追溯。积极参与经济社会改革发展进程,主动促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持续完善与卫生健康、医保部门的协作机制,推进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在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中的实施应用,统一采集药品生产、批发连锁企业、医疗机构以及零售药店购销存数据,形成药品全生命周期追溯链条。自2025年起,所有参与集采的药品必须具备药品追溯码,做到“带码采购”。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要依据定点协议,对相关药品全流程采集上传追溯码,运用追溯信息为药品质量监管提供支持。三是推进基层“规范化药房”建设。通过开展“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树立行业标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零售药店和药品使用单位提升药品经营和使用管理水平,营造安全用药环境,保障药品安全有效。比如2024年以来,常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示范创建药品零售企业1408家,医疗机构399家,有效推动该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切实保障了群众用药安全。四是加强用药安全知识科普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并着力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用药安全问题,提升药品安全社会满意度。

省卫生健康委采取系列举措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持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累计培养1.2万人;二是实施大学生村医专项计划,已招录入编328人;三是开展乡村医生等级评定工作,已评定一、二、三级村医1.4万人;四是开展乡村医生精准化培训,依托省人民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搭建乡村医师精准化培训平台,线下培训县级师资3500名,线上培训村医2.3万名。省卫生健康委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一是出台《湖南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和服务清单》,指导基层开展达标建设;二是2023—2025年,省财政投入近3亿元支持61个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三是实施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项目,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为基层更新一批CT、彩超、DR等医疗设备;四是实施基层人工智能辅诊和健康一体机配备项目,基本实现脱贫地区全覆盖。

二、关于“持续优化医保经办服务”的建议

省医保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提升医保服务水平。一是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经办网点全覆盖。目前,已建成1944个乡镇(街道)医保服务站、29315个村(社区)医保服务点,并延伸到乡村便民中心、基层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校区、园区、小区、银行等网点。全省3.6万个行政村卫生室医保门诊统筹定点实现全覆盖。依托“湘医保”“湘易办”“两定平台”“单位网厅”“基层服务平台”实现医保政务公共服务“网上办”“掌上办”。二是扎实做好医保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成立工作专班,与省数据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等省直单位建立“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推进和系统对接机制,梳理形成了29项“医保政务服务提质增效”任务清单,按照“事项统一、政策统一、流程统一、资料统一、系统统一”的原则,全省一盘棋压茬推进。三是认真落实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清算。我省已实现异地就医住院、普通门诊直接结算以及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2024年,湖南省共有3195家定点医院开通异地住院业务,4005家定点医院、9855家零售药店开通异地门诊业务,2131家定点医院、3306家零售药店开通异地门诊慢特病业务,实现了异地直接结算县域全覆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覆盖。2024年,湖南省跨省住院异地就医73.24万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了40%以上。跨省转出医疗总费用103.34亿元,向外省支付医保基金59.41亿元。

三、关于“创新医保政策宣传方式”的建议

省医保局高度重视医保政策宣传,2024年度全省各医保统筹区制作宣传栏、横幅、电子屏、宣传海报21.6万块(张),开展培训5000余场,培训教育42.2万人,各级媒体报道2917篇、网上宣传总点击率达3900余万次。在国家医保局组织开展的2024年“全民参保”宣传作品征集竞赛中,湖南省医保局被评为优秀组织奖单位,我省参赛的13份视频作品、2份海报作品全部获奖,其中一等奖4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2个。2025年,省医保局制定了医保新闻宣传“一揽子”工作清单,包括专题活动、新闻访谈、图文海报、视频直播等各种形式,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依托“湘医保”公众号、抖音短视频、微信视频号、应急广播“村村通”等媒介开展“医保在身边”主题宣传,推动各地参保宣传工作开展。

四、关于“制定激励政策要让广大群众有获得感”的建议

为持续巩固拓展全面参保成果,夯实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2025年3月25日,我省出台《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若干措施》(湘政办发〔2025〕11号)。文件完善了参保筹资、参保激励、参保约束、管理服务等举措,重点突出了参保激励措施方面的内容。一是优化待遇享受期。一个自然年度内,新生儿在出生后90天内参保缴费,待遇享受期自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儿童福利机构接收的儿童,经核实未参保的可按个人缴费标准随时缴费参保,自进入儿童福利机构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新入学大中专院校学生,入学当年已参加户籍地或常住地居民医保,且在学校所在地参加次年居民医保的,医保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当年9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原已按照学制年限缴纳居民医保费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医保待遇享受期统一延长至当年的12月31日。二是扩大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员近亲属参加居民医保、长期护理保险、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和已参保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个人自付的医药费用。三是提高大病保险支付限额。自2025年1月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居民大病保险支付限额5000元。对当年基金零报销且次年集中参保缴费期正常参保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居民大病保险支付限额5000元。连续参保激励额度和零报销激励额度均可累计,但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居民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居民发生大病保险报销并使用零报销激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第2年重新计算零报销激励额度,但不影响连续参保激励。断保之后再次参保的,连续参保时间重新计算。四是创新健康增值服务。探索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享受“会员制”健康服务新模式,在基层医疗机构推进“整合资金包、统筹政策包”的医保门诊统筹综合改革。五是提供多层次医疗保障服务。参加居民医保的群众,除享受基本医保待遇外,无需另行缴费即可享受居民大病保险待遇。聚焦保障高额医疗费用、保障医保政策外医疗费用,指导开发以参加我省基本医疗保险为前提的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一站式结算。

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23日

(2025年5月26日印发)

信息来源: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     责任编辑: 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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