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741号提案的答复
湘医保提函〔2024〕60号
唐敏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将中医治疗性推拿治疗、物理治疗等项目纳入医保统筹支付的建议》收悉。该建议由省医保局主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各级医保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聚焦中医诊疗项目立项与定价、中医与中药纳入医保目录、中医机构定点与支付等方面内容,采取切实举措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医疗保障的支持作用,不断深化医保制度改革,促进本省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开创性出台支持中医药传承发展文件。2020年底我们率先出台《关于加强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试行措施的意见》(湘医保发〔2020〕55号)。2022年再次出台《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湘医保发〔2022〕53号),提出16条具体支持政策措施助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二、支持中医诊疗项目价格调整和临床应用。一是适时调升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重点调升具有传承价值、体现中医特色的中医诊疗技术项目价格,2019年上调109个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平均调幅15%以上,其中优势中医项目“骨折手法整复术”从130元调到1000元,“关节脱位手法整复术”从260元调到500元;2023年,又将中医人工煎药由2元调至20元。根据反映医疗服务价格水平的“医疗服务价格指数”分类指数来看,当前,我省中医类价格指数为177.8,是价格指数涨幅最高的类别,较涨幅第二位的诊察类127高出50多个点,价格指数涨幅居全国首位。二是积极推进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的临床应用。2021年,对填补重大疾病诊疗手段和诊疗项目空白、体现中医创新和临床价值的11个中医诊疗技术项目,进行推开试点工作。2022年,对灸法、中医定向透药疗法、浮针和芒针等4个中医类项目进行了调整,明确项目内涵,将药膏贴列为可收费材料。近期,我们正根据国家下发的中医类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对现行中医项目进行梳理规整和价格核定,促进中医项目在临床规范开展,推进中医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
三、医保目录调整中加大对中医药倾斜力度。从四个方面予以倾斜。一是中成药。当前医保药品目录中成药为1390种,占药品目录总数的45%。二是中药饮片。在国家892个中药饮片目录基础上,从2022年开始连续两年开展湖南省中药饮片医保目录增补调整工作,将568种中药饮片(传统饮片131种、中药配方颗粒299种、中药超微饮片138种)新增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增补率为61.77%。三是医院制剂。从2022年开始连续两年开展湖南省医疗机构制剂医保目录增补调整工作,将697种中药医院制剂纳入目录,占目录内所有制剂总数(777种)的89.7%。同时,采取简化程序、增加频次等方式缩短目录内调剂制剂备案周期,鼓励医疗机构间中药制剂的调剂使用和支付。四是中医诊疗项目。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中中医类诊疗项目为130个、占中医可收费诊疗项目的91%,全额纳入报销的甲类项目为113项、占比86.92%。
四、探索多元支付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一是支持中医机构定点准入。支持中医类医疗机构发展,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范围,做到“应纳尽纳”。二是在DRG/DIP支付改革中倾斜。指导各市州适当提高中医类医疗机构系数(费率)、提高中医特色病种权重(分值),探索对中医药治疗费用占比较大的中医优势病种提高付费标准。三是实施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遴选确定肛肠、骨伤等22个临床路径清晰、中医疗效确切的中医优势病种,采取中医诊疗为主,达到手术治疗同等疗效的,参照手术付费标准支付,实现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四是探索中医日间治疗。对治疗周期长、风险可控、需持续治疗的中医病种及中医康复类病种,积极探索开展日间中医医疗服务和住院按床日付费试点。
五、对具体问题的答复
2024年,我局将根据《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服务项目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启动湖南省医疗服务项目医保目录的调整工作,将按照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价格合理、不易滥用的纳入原则,综合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将符合条件的服务项目按程序逐步纳入省级医保目录。
最后,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18日
(2024年6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