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巩固医药企业接待日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医药企业:
近年来,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创新建立企业接待日工作机制,不断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有效助力医药企业规范健康发展。为深入落实全省“企业服务年”工作部署,持续优化医保领域营商环境,结合《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函〔2026〕36号)相关要求,现就巩固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企业接待日工作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接待日常态化开展
固定于每月第二、第四个周五下午开展企业接待活动(法定节假日除外),集中受理药品、医用耗材生产及经营企业的业务咨询、诉求沟通等事项。接待时间:夏季作息时段15:00开始,冬春季作息时段14:30开始。接待地点:省医疗保障局416会议室(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综合楼四楼)。
省医保局将于每年12月底前,向社会公开发布下一年度企业接待日具体日期。后续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接待日期的,将提前一周在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即湖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招采管理子系统)公示告知。
二、规范接待日工作流程
企业接待日按照标准化流程有序开展,具体环节如下:
(一)政策信息发布
解读国家及我省近期医药集中采购、医药服务、药耗价格管理最新政策;通报全省医药阳光挂网、集中带量采购、价格监测、药品耗材配送、价格专项治理等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按需公开相关数据。
(二)现场互动答疑
针对企业现场提出的政策解读、业务办理、流程规范等各类咨询问题,逐一答疑、现场回应,切实解决企业实操难题。
(三)意见建议归集
收集医药企业在政策落地、平台运行、价格管理、集采执行、政务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建立台账、分类梳理,为优化服务管理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三、全面提升接待日服务质效
(一)推行预约接待服务
各医药企业如有咨询、诉求事项,可在对应接待日3个工作日前,完整填写《湖南省医疗保障局企业接待日预约表》(见附件),准确填报单位名称、来访事由、联系方式等信息,发送至专用邮箱:hnyyzbcg@163.com。预约登记事项将在接待日优先对接、重点答复。
(二)强化主动精准服务
结合工作重点及企业预约事项复杂程度,可定向邀约相关企业参与接待交流,根据实际情况在接待日或另行统筹时间集中对接,提升服务针对性。
(三)开展专项专题接待
结合全省医药专项集采、价格专项治理、医保目录制定、重大医保医药政策制定、落地实施等重点工作节点,依托企业接待日开展专题座谈、专项答疑,精准对接阶段性重点工作诉求,专项活动安排将另行通知。
(四)建立闭环随访机制
对接待日现场无法即时答复、办结的问题,安排专人建立工作台账,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回访答复,紧急事项优先处置、限时办结;对企业提出的各类意见建议,及时梳理研判,定期向企业反馈采纳情况及工作推进进度,形成“受理—处置—反馈—回访”闭环管理。
(五)严明工作纪律要求
引导企业充分依托接待日进行政策咨询、业务问询。各类业务申诉、投诉事项,按照既定规章制度、专属流程办理,不属于接待日受理范畴。全体参与接待工作人员须严守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强化作风建设,规范履职尽责,自觉接受企业监督。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6年1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