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缴费金额如何计算?
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的缴费金额,由缴费基数乘以缴费费率得出。
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工资低于4106元的,按4106元为基数缴纳;高于20529元的,按20529元为基数缴纳;介于两者之间的,按实际工资为基数缴纳。个人缴费费率为2%。
以缴费基数下限4106元为例,在职职工个人每月最低需缴纳82.12元(4106元㗼/font>2%)。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8.7%的费率缴纳(职工医保8%、生育保险0.7%)。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统一按基准值的60%执行,即4106元,缴费费率为8.7%(职工医保8%、生育保险0.7%),加上每月15元的大病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每月医保缴费约为4106㗼/font>8.7%+15≈372元。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缴纳职工医保费(含大病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缴费基数为4106元,缴费率为用人单位与职工缴费率之和(8.7%+2%),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缴费标准调整的背景
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的确定,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相适应。此次调整根据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全省城镇从业人员全口径月平均工资计算得出,旨在确保医保基金的可持续运行,同时保障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不因缴费标准调整而受到影响。
特别提醒
灵活就业人员原则上按月缴费,也可结合实际选择一次性预缴全年应缴职工医保费。参保人员应及时足额缴纳医保费用,避免因欠费影响医保待遇享受。如有疑问,可拨打参保地医保服务热线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