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学生可以参保?
大中专院校(含本科高校、高职、专科学校和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学生,原则上以学校为单位整体参加居民医保,不得在原户籍地重复参保,参保缴费实行一年一缴,不得按学制年限一次性缴费。中小学学生及学龄前儿童可以选择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参加居民医保。
待遇何时开始?
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为202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新入学大中专院校学生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长达16个月,实现入学即享保障。福利机构接收的儿童,经核实未参保的可随参随缴,自进入儿童福利机构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错过集中缴费期怎么办?
除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外参保的,需要按更高的个人缴费标准缴费,并设置待遇等待期3个月(按90天计算),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连续参保有激励!
根据参保长效机制,2025年起连续参加居民医保且当年未发生医保报销,并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参加2027年度居民医保的学龄前儿童及在校学生,2027年居民大病保险支付限额提高10000元。
家庭共济+工会助力,缴费更轻松
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支付作为职工近亲属的学龄前儿童及在校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同时,支持工会对职工依法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予以报销,鼓励基层工会直接为其购买居民医保。困难学生还可按规定享受全额或定额参保资助。
缴费方式
可以通过“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电子税务局等线上渠道缴费,也可通过银行柜面、学校代缴等线下渠道办理。
特别提醒
202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6年8月24日启动,请各位家长和同学们及时关注学校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避免因错过集中缴费期而多缴费、等待期影响待遇享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