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信息公开_导航 -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大数据总枢纽数据工作定制化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湖南省医疗保障局信息化和大数据运用工作组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09日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现就大数据总枢纽数据工作定制化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为大数据总枢纽数据工作提供全流程定制化技术支撑服务,服务周期1年,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方面:

1.数据资源目录管理与治理。完成大数据总枢纽所需数据资源目录的新增、更新、日常维护及合规治理;按照医保、数据主管部门要求,协助完成数据资源目录要素编制与上报的技术工作。

2.数据归集与推送服务。定期归集各相关单位共享至本局的政务数据,接入医保数据中台并支撑医保日常业务开展,按要求完成外单位新增数据目录的对接与归集的技术工作;外部单位提出共享医保政务数据的需求经审批后,按程序新增数据目录,向数据需求单位推送医保政务数据。

3.数据接口调试与基础运维保障。对已上线的各类医保政务数据共享查询接口开展联调测试、日常运维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常态化开展接口及关联系统运维保障,严格保障政务医保数据共享传输的稳定性、准确性与安全性。根据工作需要,新增开发数据共享接口并调试上线。

4.“三医一张网”数据联动技术服务。根据工作需要,完成“三医一张网”建设所需医保数据的联动、对接、适配工作,提供全流程技术支撑与运行保障。

(二)人员配置要求

供应商需配备专业技术团队,提供2名信息化专业技术人员,各6人・月驻场,合计12人・月,团队人员需具备3年以上信息化平台运维相关工作经验。

(三)服务要求

1.服务过程需严格遵循《政务数据共享条例》及湖南省政务数据共享、医保信息化建设相关政策规定,确保数据处理、共享、传输的合规性、安全性。

2.建立7×24小时技术响应机制,对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置,保障大数据总枢纽数据工作及医保相关业务正常开展。

3.与现有医保信息平台、数据中台有效对接,确保服务开展不中断现有业务、不丢失数据。

4.定期提交服务工作台账及阶段性工作报告,主动配合工作验收与评估。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8万元(含税),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该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四、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文件须按规范编制,加盖供应商公章,一式叁份(正本1份、副本2份),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函(明确报价、服务周期等);

(3)项目实施方案(含服务内容、人员配置、服务流程、保障措施等);

(4)售后服务承诺(含响应机制、故障处置流程等);

(5)医保信息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项目合同、验收报告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技术人员资质证明、社保证明等。

2.所有报价文件须进行密封包装,外包装清晰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正本/副本字样,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报价不会退还。

五、报价文件递交

1.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逾期送达、未密封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递交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第二办公楼423室。

2.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5日17:30。

3.联系电话:0731-84900240。

信息来源:湖南省医疗保障局信息化和大数据运用工作组     责任编辑: 吕周阳
打印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大数据总枢纽数据工作定制化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33973204

底部嵌套 -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