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中医骨伤、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促进中医传承创新和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患者需要,根据国家医保局发布的《中医骨伤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省医疗保障局规整我省现行中医骨伤、中医特殊疗法类项目并制定了价格,同步废止中医骨伤类项目12项、中医特殊疗法类项目8项。
按照医疗服务价格工作程序,省医疗保障局通过组织专业论证、数据测算评估等程序,完成了湖南省中医骨伤、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整和价格核定工作,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本次公示内容有修改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医疗保障局提出(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并提交修改依据和理由。意见应当签署真实姓名(附身份证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未提供佐证资料的、未加盖公章(或未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的、无联系方式的、超过公示期的意见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7月31日至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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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41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