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常态化开展药品挂网申报的通知》(湘医保函〔2025〕31号)要求,各相关企业于7月1日至10日在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即“湖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招采管理系统”)完成了药品挂网申报工作,部分已挂网中成药生产企业完成了日均费用申报工作(我省参加湖北三个批次的中成药集采中选产品日均费用以湖北省发布为准),现将产品申报信息分类公示,并对后期工作进行明确如下。
一、价格公示药品。本次新申报化学药(含生物类似药)(药品清单详见附件1)和中成药(药品清单详见附件2)按限价确认后挂网,若企业申报价格高于限价,在确认环节可将申报价格调整至不高于限价。
二、未如实申报全国最低价药品。经与全国挂网药品价格一览表比对发现部分药品未如实申报同价格形成方式的全国最低价,本次不受理其申报(关联医保编码、申报企业、注册证明号等信息)(药品清单详见附件3),并按《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实施意见》(湘医保发〔2024〕13号)相关条款予以处置。
三、无效申报药品。部分已挂网药品重新申报,视为无效申报(药品清单详见附件4)。
四、暂停挂网药品。截至2025年7月15日未在招采管理子系统按要求填报日均数量(日均费用)的已挂网中成药(药品清单详见附件5),若公示结束时仍未填报日均费用,则予以暂停挂网。暂停后至8月29日17时前企业仍可填报日均费用(具体操作流程见系统首页右下角“帮助文档”栏目中的关于常态化开展药品挂网申报操作指南“已挂网中成药部分”),省采购平台定期对已填报日均信息的药品进行恢复挂网。逾期则按重新申报进行限价挂网。
五、已挂网中成药日均费用申报情况。已挂网中成药按生产企业填报的日均费用予以公示(药品清单详见附件6)。产品确实无法计算日均费用的(剂型见附件7),可不申报日均费用,按差比价规则进行折算比价。用法用量与体重相关的药品,成人按60公斤标准体重计。
价格确认流程:相关药品生产/代理企业可进入招采管理系统的【药品招标管理】-【价格联动管理】模块的【西药中成药】页签,在【待确认】页签下找到相应产品,点【编辑】进入详情,填报不高于最小包装挂网限价的最小包装挂网申报价格,最后点【保存并提交】按钮完成确认,确认后各相关企业应于1个月内完成配送关系建立,以供医疗机构采购。
公示期为2025年7月18日至7月25日17时。如有异议,请于7月25日17时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投诉和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通过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申投诉模块递交,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申投诉或公示期后的申诉视为无效申投诉,不予受理。对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产品,按确认的价格挂网;对涉及申投诉产品按申投诉处理意见处置。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