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医药产品挂网事项提质增效,现就我省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通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一次提交、一省核验、全国通享”的原则,医药企业可在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门户提交医药产品挂网申请,我省将按时核验产品和价格等信息,并按规定办理挂网事项,核验信息在全国各省通用共享。
二、申报范围
自2024年12月1日起,凡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了23位编码的西药、20位编码的中成药和27位编码的医用耗材,相关医药企业可通过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门户向我省提交挂网申请。省医保局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对向我省提出“申请挂网”的产品,按照我省现行挂网政策核验挂网,申报资料不满足我省挂网政策的,需在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进行申报。具体申报产品范围参考《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公共服务事项(2024年版)》。
三、操作流程
(一)企业提交申请。注册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https://fuwu.nhsa.gov.cn),点击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服务模块的“更多”按钮,进入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服务规范->挂网申报规范-常态挂网,选择“药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或“耗材挂网全国联审通办”,按系统界面选择相关产品、编辑相关信息,保存提交。
(二)省级核验挂网。试运行期间,每月11日(药品)、16日(医用耗材),对联审通办企业申请挂网进行集中受理,办结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试运行结束后,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上线运行。
联系方式:0731-89665107(药品)
0731-89665205(医用耗材)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