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国内一级代理企业):
为保障参保患者的用药需求,做好药品调整工作,根据《湖南省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近期我局将开展2025年湖南省“双通道”单行支付管理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现公开接受企业纳入申请,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范围
(一)属于国家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含竞价药品)”的通用名药品(含原研药和仿制药);
(二)已纳入2024年《湖南省医保“双通道”单行支付管理药品目录》的通用名药品(含原研药和仿制药)。
二、申请条件
(一)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适合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定点零售药店渠道供应保障的药品;
(二)自愿申请并按《承诺书》(见附件1)规定履行相关事项;
(三)申请价格不得高于我省“双通道”单行支付管理药品确定的支付标准;
(四)仿制药需与原研药同通用名、同质量层次、同医保目录剂型、同国家谈判规格(仅对国家谈判协议期内谈判和竞价药品),且在2024年10月31日前获批的药品;
(五)提供的慈善赠药政策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需为普惠型赠药政策,不能仅限于特定区域、特定医疗机构或特定人群;
2.需以“买几赠几”的赠药方案申报,起赠药品数量、买赠药品数量之和都需符合患者的用药周期以及一个自然年度和平均生命周期可用药数量。鼓励企业以买药数量最少、赠药时间最短的方案申报慈善赠药。
三、支付标准
(一)国家新版药品目录“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含竞价药品)”的药品,支付标准为国家谈判确定的支付标准。
(二)通用名已纳入2024年《湖南省医保“双通道”单行支付管理药品目录》的药品,支付标准为原价格与慈善赠药比例折算后的标准。已纳入品种需保持原有目录价格和慈善赠药政策不变,且在湖南挂网;价格(不折合慈善)低于全国最低挂网价的,可不在湖南挂网。已纳入品种中上年度慈善赠药执行不到位的,需根据患者实际用药情况对原慈善赠药政策等比例调整。新申请品种价格和慈善赠药需在原通用名已纳入品种最低支付标准以下,且申请的慈善赠药政策需合理可行,起赠买药数量不得高于已纳入最低支付标准品种的起赠买药数量(即“买几”的部分)。
(三)通用名未纳入2024年《湖南省医保“双通道”单行支付管理药品目录》的药品,需按照湖南省挂网规则在湖南挂网,支付标准为湖南省挂网价。
四、申请资料
(一)《承诺书》;
(二)《2025年湖南省“双通道”单行支付管理药品申请信息表》(见附件2);
(三)药品注册证或注册批件扫描件、仿制药需提供与原研药同质量层次的依据(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证明)。
为方便企业申报,申请资料不需提交纸质版。上述资料须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后扫描汇总成一个PDF文件,文件以申报企业名称命名提交。另《2025年湖南省“双通道”单行支付管理药品申请信息表》须以“申报企业名称+申报药品通用名”文件命名再单独同步提交EXCEL版。申报资料须用U盘拷贝提交。
五、资料受理时间
时间: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4日17:00
地点:湖南省医疗保障局综合楼六楼609办公室
六、注意事项
(一)请相关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准备申请资料,提交前务必仔细核对。资料一经提交,不予更改调整。慈善赠药不符合规定或不合理的,经专家论证后不予采纳,不可同比折算再申报,直接按无慈善赠药处理。因企业资料提供不全、遗漏且未在受理时间内补全或超受理时间未提交的,我局一概不予受理。
(二)企业必须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对违背诚信承诺,弄虚作假的,取消申请资格,申请品种不予纳入,并按我局信用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三)对不符合《湖南省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办法》纳入条件的,请企业自觉不予申请。如药监部门规定不能在药店销售的药品,国家重点监控用药目录内的药品,无明确的适应症,用药病程短、数量少,价格较低,可在普通门诊、两病门诊和门诊慢特病予以保障的药品等。
工作联系人:医药服务管理处 曹亮
联系电话:0731-84900443
附件:1.承诺书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