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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留证明事项清单的公示

来源:湖南省医疗生育保险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8日

关于保留证明事项清单的公示

  根据省司法厅《关于梳理公布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及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我局对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的证明事项进行了梳理,按要求制定了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16日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保留证明事项清单

序号

证明事项

证明用途

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

索要单位

开具单位

实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时间

1

死亡证明

参保单位申请办理退休人员死亡异动时需提交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七十四条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医保部门

医疗卫生单位或居(村)委会

2

公民主项信息变更、更正证明

申请办理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个人信息修改)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五十八条、七十四条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3、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18号):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关键信息的可要求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医保部门

户口登记机关


信息来源:湖南省医疗生育保险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 钱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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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留证明事项清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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