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湖南省消化期药品目录的公示
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1号)规定及国家局目录管理工作的进度安排,我省原调增现归入医保药品目录“消化期内药品部分”的药品,从2020年开始三年内逐步消化调出。以临床必需为原则,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调出部分品种后确定了2021年我省消化期药品目录,含82个药品。现公示如下:
一、公示期
2021年6月24日——2021年6月28日。
二、受理部门及电话
部门: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
电话:0731—84900443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综合楼609
三、相关事项
(一)如对公示目录中有属于重点监控合理用药目录、有撤销吊销或注销文号、列入负面清单或重大违规的药品,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二)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留手机号码,反映情况要真实、具体、敢于负责。
(三)受理部门会对反映人员和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2021年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消化期内药品部分”(西药)
2021年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消化期内药品部分”(中成药)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