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6日,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规范整合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湘医保发〔2025〕20号),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依据
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等8部门《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详见医保发〔2021〕41号文件)要求,按照“以服务产出为标准、资源消耗为基础、技术劳务与物耗分开”的原则;落实国家医保局《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下称《指南》),以及《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四批)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90号)等文件精神 。
二、主要内容
(一)规范整合项目。对照国家立项指南,将我省放射检查类项目整合为26个项目。整合后放射检查类价格项目按照X线检查、X线计算机体层检查、磁共振检查、放射性核素平面显像、单光子发射断层显像、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核素功能试验分类设置。对同一项目以不同方式提供或在不同场景应用时,对资源消耗有差异的,细分设置了37个加收项体现差异化收费标准,如“特殊方式成像”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技术规范定义为:“单脏器薄层扫描”“磁共振单脏器磁敏感加权成像”“单脏器磁共振波谱分析”“磁共振动态增强成像”“磁共振弥散成像”“功能磁共振”“酰胺质子转移成像”等,不同特殊成像方式可累计计费;“薄层扫描”指通过计算机体层成像(CT)扫描,获取标称层厚<2mm的图像。对适用范围不同但无额外增加资源消耗的项目,设置30个扩展项,如“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是指应用人工智能技术辅助进行的放射检查诊断,不得与主项目同时收费。
(二)核定项目价格。按照项目对应关系,以现行项目部省属医院执行价格水平为基础,综合考虑整合前后项目的服务产出、价格构成等要素测算平移价,并结合落实第四批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核定新的X线摄影成像、计算机体层成像(CT)平扫、磁共振(MR)平扫、磁共振(MR)增强、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计算机断层扫描(PET/CT)等项目政府指导价。对于公立医疗机构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数字影像处理和上传存储服务”的,执行的相关放射检查价格减收5元。实体胶片不再打包计入检查价格,仅在患者确有需求且知情同意下方可收取费用,实体胶片按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
(三)明确医保支付范围。按支付政策总体平移的原则,将“磁共振(MR)灌注成像”“肾图”等22个放射检查类价格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其中,“X线摄影成像”“甲状腺摄碘131试验”等7个项目按照甲类管理;“计算机体层成像(CT)平扫”“计算机体层(CT)造影成像(血管)”“磁共振(MR)平扫成像(血管)”“单光子发射断层显像(SPECT)(部位)”等15个项目按照乙类管理;“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计算机断层扫描(PET/CT)(局部)”“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磁共振成像(PET/MRI)(躯干)”等4个项目按照丙类管理。
三、落地执行
该通知自2025年8月1日起执行,既往政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如遇国家或省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医疗机构应执行明码标价和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制度,并同步做好宣传解读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