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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大代表《关于湖南省开展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来源: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7日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592号建议的答复

湘医保建函〔2025〕58号

胡颖等3位代表:

    你们在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湖南省开展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的建议》(第0592号)收悉。你们在全面调研分析湘潭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就全省开展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提出了六个方面的建议。这不仅符合国家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方向,而且对我们正在推进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我们将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全面吸收采纳。该建议被列为省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重点处理建议,由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宣传部、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会办,省医疗保障局主办。经商会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工作进展情况。省医保局高度重视长期护理保险工作。成立了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明确相关处室单位职责分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待遇保障处,组建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工作专班。举办专题培训班,组织开展长期护理保险业务培训。编印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资料。建立了长期护理保险专家库。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研究起草了《关于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目前已征求各市州医保部门、省直相关部门的意见,拟进一步修改完善再按程序报省人民政府同意后发文。按照工作计划,今年将在省本级、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常德市、岳阳市、怀化市的职工医保参保人群正式启动长期护理保险,预计制度覆盖741万人;在常德市的居民医保参保人群启动长期护理保险,预计制度覆盖459万人。鼓励其他市州统筹把握改革节奏,因地制宜,适时启动长期护理保险。争取通过3年的努力,在2027年底实现全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覆盖。

二、关于适度调整给付水平,逐步扩大保障范围。按照湘潭市试点的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标准,重度失能人员每月最高可享受2100元的护理保障费用,费用包含的服务基本覆盖了重度失能人员的日常护理需求。试点开展以来共通过重度失能评估约5000人,民政部门对2000余名失能老年人入住机构或居家照料服务给予资金补贴近3000万元,极大减轻了服务对象家庭的经济负担。下一步,医保部门将研究建立稳定可持续的筹资机制。各市州结合实际情况,从职工医保参保人群率先启动长期护理保险,逐步将参保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群。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全体非就业居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长期护理保险。实施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中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后,重度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经申请通过评估达到重度失能标准的人员,可以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在建制初期,拟优先保障重度失能人员。待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平稳运行,再适时研究将中度失能人员纳入保障范围,从而更有效地应对老年人的护理需求。

三、关于增加收入水平分类,促进长护险精算公平。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动态调整的原则筹集,建立健全单位、个人、财政、社会等多元化筹资机制。

    关于筹资标准,拟落实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基准费率制度,所有参保人员统一筹资费率为0.3%左右,规范缴费基数政策,实行动态调整。单位在职职工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由个人按规定缴费;城乡非就业居民参加长期护理保险,在个人缴费基础上,政府按规定给予补助。18周岁以下人员随父母或法定抚养人参加长期护理保险,不单独筹资。

    关于待遇标准,拟落实国家明确的长期护理保险基准待遇标准。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保险服务费用,职工医保人群基金支付比例70%左右,居民医保人群基金支付比例50%左右。这样的政策设计,既实现了职工医保人群、居民医保人群互助共济,又保持了两个群体适当的待遇差距。实际上也考虑了年龄、收入水平等因素,能够促进长护险精算公平。

四、关于加强对长护险基金的监管。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医保部门将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管。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单独建账,按照现行社会保险基金有关制度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基金运行监控和风险防范机制,做好中长期精算分析,确保基金安全。创新基金监管手段,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基金监管体系。同时,要创新经办管理服务。通过招标的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经办管理服务,综合考虑服务人口、机构运行成本、工作绩效等因素,强化激励约束,相关费用按规定从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中支付,具体办法在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合同中约定。

五、关于借助媒体提高长护险知名度。医保部门将会同宣传等相关部门,加强长护险政策解读和科普宣传。通过图文、海报、短视频等形式进行科普宣传,广泛宣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概念、参保对象范围、保险基金筹集使用、护理服务费用的支付形式及标准等内容,帮助公众增进了解、提升认知。加强正面引导和典型推介。围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中的群众实在受益、应对人口老龄化、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险金融健康发展、试点地区经验做法等,组织媒体通过适当形式开展正面宣传引导,进一步增进公众对长期护理保险的理解和认同、支持和参与。推动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事业单位、进定点医药机构、进护理服务机构,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六、关于落实护理人员的培养与激励机制。医保部门将牵头建立健全长期照护师培训培养机制和评估人员规范化培训机制。目前,卫生健康部门已开展老年护理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组织3期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师资培训,培训人员3.5万人次。成立湖南安宁疗护远程多学科协同联盟,开设老年综合评估医护联合门诊,组织老年护理“品质养老,照护先行”学术帮扶志愿者活动,培训安宁疗护护士超600人次。下一步,医保部门将协调卫生健康部门,持续加强护理服务体系建设、人才培养与服务质量。实施“专科护士倍增计划”,开发老年护理标准化课程,提升护理实操能力。完善护理服务价格与医保支付政策,推动护理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明确长护险护理人员配备标准与服务规范,健全护理员职业资格认证与薪酬机制。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取“互联网+护理”等新型服务模式,为广大社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的医疗护理服务,切实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护理需求。人社部门将督促各地落实事业单位性质的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指导全省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根据养老服务机构的工作任务和业绩,给予一定的倾斜。民政部门将通过长护险激活专业护理服务市场,推动养老机构、社区护理站、居家服务提供商形成稳定服务供应链。依托职业院校、大型养老机构建设14个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定期开展护理员培训,开展职业技能竞赛,选拔一批优秀护理人员,树立全省行业标杆。

七、关于加强长期护理保险信息化建设。医保部门将按照国家要求,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要求委托承办机构、定点评估机构、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做好信息互联互通工作,并按规定全面、准确、及时传送各项信息数据。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电子档案制度和“一人一档”数据库,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督促指导相关服务机构,提供适老化服务,方便老年群体获取信息,享受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感谢你们对我省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27日

(2025年5月27日印发)

信息来源: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     责任编辑: 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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