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405号建议的答复
湘医保建函〔2025〕50号
周凌锋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将家庭病床纳入住院报销的建议》(第0405号)收悉。该建议由省医保局主办,省卫生健康委会办。经商会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符合我省家庭病床医疗服务及医保报销的指导性意见,就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医保报销标准等几个方面,制订切实可行、衔接紧密的政策”的建议
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卫函〔2021〕161号)、省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卫基层发〔2022〕3号)等文件明确,“对行动不便、失能失智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确有需求的人群,要结合实际提供上门治疗、随访管理、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健康指导及家庭病床等服务。”省医保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待遇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医保发〔2022〕52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待遇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医保发〔2023〕32号),已将恶性肿瘤晚期恶病质(家庭病床)、植物状态(家庭病床)纳入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并明确相关医保支付标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5〕11号)中明确,“推广中医康复、上门治疗、长期处方、家庭病床和双向转诊等服务,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精准的健康教育、政策宣讲和医疗服务,构建‘防、筛、诊、治、管、康’全链条管理服务体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行动已列为省政府2025年十大民生实事“提升居民健康水平”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下一步,省医保局将按照省委三医联动、六医协同集成改革统一部署,会同卫健等部门印发深化基层门诊统筹综合改革文件,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同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充分吸取长护险试点地区经验的基础上,省医保局已研究制定《湖南省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还将稳步开展长期照护师的考评和培训,并适时明确长期护理保险项目。通过推行长期护理保险,为失能参保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服务,减轻家庭经济和照护负担,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缓解老龄化社会压力。
二、关于“加强政策宣传,让更多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等有长期照护需求患者获得连续性医疗服务”的建议
卫生健康、医保部门将通过多种渠道进一步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长护险政策的宣传工作。一是制作针对性宣传内容。针对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制作专门的宣传资料,突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长护险在提供上门医疗服务、个性化健康管理方案、便捷转诊等方面的优势,以漫画、短视频、音频等多种形式呈现,方便不同人群理解。二是扩大宣传覆盖范围。在偏远农村地区,利用流动宣传车定期巡回宣传,通过乡村广播定时播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长护险信息;在社区、乡村显著位置,如社区活动中心、村卫生室、集市等地,张贴宣传海报、悬挂横幅;利用村(居)民会议、社区活动等时机,进行集中宣传和现场签约。三是创新宣传形式。开展线上直播活动,邀请家庭医生和医保专家在线讲解签约参保政策、健康知识,并与观众实时互动答疑;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体验点,组织居民实地参观体验家庭医生及长护险服务流程和内容;鼓励已签约居民分享自身服务感受和健康改善情况,以口碑带动更多人签约。
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保障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26日
(2025年5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