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345号建议的答复
湘医保建函〔2022〕64号
聂金华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提交的《关于改进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的建议》(第0345号)收悉。该建议由省医疗保障局主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办。经商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我省于2017年初已整合新型农村合作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起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为930元/人,其中个人缴费为320元/人,各级财政补助提高到610元/人,财政补助与个人缴费的比例为1.91:1。《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1〕32号)明确要求:“为支持巩固提高居民医保待遇水平,逐步扩大医保支付范围,2021年继续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提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40元,达到每人每年320元”。我省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确定的,且在全国处于较低水平。
关于“暂缓个人医保缴费上涨的势头”及三个解决方案的建议,我省医保、财政部门高度重视,拟从三个方面采取措施:一是继续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比如,2021年1月,通过省政府办公厅向国办报送政务信息《湖南反映农村居民基本医保运行平稳但仍存在四方面问题值得关注》。反映了我省农村居民基本医保仍存在个人缴费逐年升高而报销比例与群众期望值存在差距等问题,并建议国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科学评估居民医保筹资结构,研究明确未来五年财政补助增长规划和个人缴费增长规划,并且尽可能减缓个人缴费增速或保持相对稳定,给广大参保群众一个相对明确的预期。指导各地根据筹资水平,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待遇保障水平。全国“两会”期间,我省人大代表也曾就城乡医保个人缴费标准问题提出了建议。二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收入状况、医疗消费需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运行等情况,探索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稳定可持续筹资机制。三是加大对困难群众参保资助力度。为解决困难群众参保缴费负担较重的问题,我省将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参保资助力度,对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防返贫监测对象(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困难户)给予50%的资助。
二、关于基本医保参保覆盖率统计底数及信息系统改造
一是继续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工作,确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落实特殊群体参保资助政策的同时,会同乡村振兴等部门,共同研究并完善医保征缴率考核细则,以户籍人口数为基础,结合大数据分析人口流入、流出数据和占比,科学计算应参保人数。二是完善医保信息系统。2021年,全国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已经在我省各市州陆续上线,有效解决了各市州之间信息不通的问题。利用医疗保障信息平台,2021年下半年,省医保局对全省重复参保的数据进行了清理并将问题数据分发至相应市州进行核实、整改。三是积极与乡村振兴、民政、残联、公安等部门对接,实现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进一步摸清参保底数,及时做好数据比对,提高参保征缴工作效率。
三、关于加强宣传教育
倡导医疗保险互助共济、责任共担、共建共享的理念,增强群众参保缴费意识,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一是在创新宣传方式上,通过录制参保缴费音频在“村村响”动态广播,印发大量宣传手册,分发至乡镇、村、组,由基层干部进村入户上门宣传发动;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动漫片,在电视台、网络、自媒体、微信等媒体宣传,扩大宣传面;利用宣传栏、宣传标语等渠道,大力宣传。2021年10至12月,我局发动市州及县市区医保局开展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宣传视频展播评比活动,根据群众关切制作宣传视频共39个,通过各媒体(平台)网络展播和电视台、两定机构播放等途径,宣传居民医保政策,助力2022年度参保续费工作,社会反响较好。二是在宣传内容上,针对筹资标准提高,部分群众不理解的现象,告知老百姓每年这缴费到底贵不贵、值不值,把“老百姓个人缴费是小头,政府补助才是大头”“医疗水平不断增长,待遇保障不断提高”“基本医保能防范和化解家庭经济风险”等三个道理讲透,发动及时参保缴费。用活用好村支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力量,进行登门宣传。对外出务工群体,通过电话、QQ、微信等联络动员,实现政策宣传全覆盖。医保部门还组织乡镇(街道)、社区(村)、组逐级召开筹资参保大会,采取领导、干部分片联系、分片包干制,压实工作责任和任务。
四、关于大力整治医疗服务行为
医保、卫健部门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督导各级医疗机构努力提供优质医疗服务。一是积极推行改善医疗服务工作。卫健部门高度重视医院文化建设,始终践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2015-2020年,围绕人民群众就医反映的突出问题,连续实施两轮“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通过持续优化医疗服务流程,不断创新医疗服务模式,提高患者就医获得感。二是开展清廉医院建设。聚焦医疗机构党建、医保基金规范使用、现代医院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质量等,重拳整治医疗机构行业生态,持续深化医疗卫生领域行业作风建设,不断增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切实推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是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2021年,省医保局联合发改、财政、卫健等十六个部门,紧紧围绕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参保人、经办机构、医药企业、政府部门等六大整治重点,全面摸清底数、查摆问题、排除基金监管风险漏洞。针对集中整治发现的风险和问题,在立行立改的基础上,把整改成效固化到制度建设上来,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防风险堵漏洞,全省新建制度207个,完善制度214个。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精神,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切实整治医疗服务行为。
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12日
(2022年5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