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827号建议的答复
湘医保建函〔2022〕56号
陈晓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提交的《关于稳定“新农合”缴费标准的建议》(第0827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保持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相对稳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我省于2017年初已整合新型农村合作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起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为930元/人,其中个人缴费为320元/人,各级财政补助提高到610元/人,财政补助与个人缴费的比例为1.91:1。《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1〕32号)明确要求:“为支持巩固提高居民医保待遇水平,逐步扩大医保支付范围,2021年继续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提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40元,达到每人每年320元”。我省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确定的,且在全国处于较低水平。
对于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适度调整并保持在一定周期内相对稳定的建议,我省医保、财政部门高度重视,拟从两个方面采取措施:一是继续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比如,2021年1月,通过省政府办公厅向国办报送政务信息《湖南反映农村居民基本医保运行平稳但仍存在四方面问题值得关注》。反映了我省农村居民基本医保仍存在个人缴费逐年升高而报销比例与群众期望值存在差距等问题,并建议国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科学评估居民医保筹资结构,研究明确未来五年财政补助增长规划和个人缴费增长规划,并且尽可能减缓个人缴费增速或保持相对稳定,给广大参保群众一个相对明确的预期。指导各地根据筹资水平,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待遇保障水平。全国“两会”期间,我省人大代表也曾就城乡医保个人缴费标准问题提出了建议。二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收入状况、医疗消费需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运行等情况,探索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稳定可持续筹资机制。
二、关于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资助政策
为解决困难群众参保缴费负担较重的问题,我省已出台相关政策。《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31号)要求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参保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执行),对低保对象给予50%的资助。过渡期内,对纳入民政和乡村振兴等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困难人员、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给予50%资助。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相关部门动态新增的困难对象,可享受2022年参保资助政策。各市州可结合实际情况,对困难退役军人、困境儿童等其他困难群体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对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给予扶持或资助。2022年3月印发《关于确保特定人群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的通知》(湘医保发〔2022〕13号),要求各地相关部门要继续做好特定人群(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防贫监测对象、稳定脱贫人口等)参保缴费工作。宣传动员中如发现群众个人缴费确有困难,要将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名单及时反馈相关部门给予帮扶。各级政府要层层压实责任,县市区医保部门要全力做好参保登记工作,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特定人群基本医保费征收。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基本医保费征收力度,确保特定人群基本医保全覆盖,实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在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以后,相关部门在动态新增认定困难人员时要核查其参保状态,对经核实发现未参保缴费的要及时将名单反馈同级医保、税务部门,并协助医保、税务部门督促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三、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医保筹资长效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规定:“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职工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按照当地规定参保城乡居民医保。各级医保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现覆盖全民、依法参保为目标,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优化参保缴费服务,提升参保信息质量,将常住人口基本医保(含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在宣传教育方面:倡导医疗保险互助共济、责任共担、共建共享的理念,增强群众参保缴费意识,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一是在创新宣传方式上,通过录制参保缴费音频在“村村响”动态广播,印发大量宣传手册,分发至乡镇、村、组,由基层干部进村入户上门宣传发动;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动漫片,在电视台、网络、自媒体、微信等媒体宣传,扩大宣传面;利用宣传栏、宣传标语等渠道,大力宣传。2021年10至12月,我局发动市州及县市区医保局开展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宣传视频展播评比活动,根据群众关切制作宣传视频共39个,通过各媒体(平台)网络展播和电视台、两定机构播放等途径,宣传居民医保政策,助力2022年度参保续费工作,社会反响较好。二是在宣传内容上,针对筹资标准提高,部分群众不理解的现象,告知老百姓每年这缴费到底贵不贵、值不值,把“老百姓个人缴费是小头,政府补助才是大头”“医疗水平不断增长,待遇保障不断提高”“基本医保能防范和化解家庭经济风险”等三个方面的道理讲清楚,发动及时参保缴费。用活用好村支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力量,进行登门宣传。结合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在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时,将探索城乡居民医保自愿参保与强制参保相结合的有效方式,建立“政府主导、集体扶持、个人投入”的筹集机制,体现政府的责任意识,集体的互助意识和个人的互惠意识,逐步建立参保筹资的长效机制。
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12日
(2022年5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