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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大代表《关于保障中医药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来源: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20日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803号建议的答复

湘医保建函〔2022〕41号

谢瑜等八名代表:

    你们在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保障中医药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建议》(第0803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中医药学包含着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健康养生理念及其实践经验,是中华文明的一个瑰宝,凝聚着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博大智慧。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中医药事业取得显著成就,为增进人民健康作出了重要贡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充分发挥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为建设健康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你们的建议调研充分,内容详实,分析客观,针对性强,对我们今后完善相关政策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一、已开展的工作

    近年来,我省各级医保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医疗保障的支持作用,不断深化医保制度改革,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本省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出台支持中医药发展文件。会同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经过反复研究和论证,2020年底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试行措施的意见》(湘医保发〔2020〕55号),从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特色诊疗技术发展,完善适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等多方面支持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该文件是我省有史以来覆盖面最广、系统性最强、支持力度最大的医保支持中医药发展政策性文件。

    (二)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省医保局成立以来,尤其是《意见》出台以来,各级医保部门把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作为一项常抓不懈的重点工作。一是支持中医机构定点准入。支持发展中医诊所、中医门诊和特色专科医院,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范围,参保患者在中医医疗机构就诊、住院、结算、异地就医等享受与西医同等政策和标准。二是医保目录管理向中医特色倾斜。目前纳入医保报销目录的中成药1339种,占所有药品报销目录的49%;中医类诊疗项目130种,占中医可收费诊疗项目的91%,且平均报销比例高于西医项目;中药医院制剂488种,占所有医院制剂目录的84%。三是重点调升中医项目价格。2019年底取消耗材加成,同步对中医类项目价格上调15%,共涉及109个项目,包括将中医“骨折手法整复术”从130元调到1000元,上调6倍多;“关节脱位手法整复术”从260元调到500元,上调近一倍。四是及时开通中成药挂网采购。省医药采购平台挂网药品中(不含备案药品),中成药2504个,占所有挂网药品的23%;2020年度采购金额50亿元,占药品总采购金额的17%。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及时对国家诊疗方案收载的“连花清瘟胶囊”等45个中药品种完成审核并进行应急挂网。五是大力扶持中药产业发展。将省内企业春光九汇生产的406种中药超微饮片评审纳入医保目录,在消化省级医保目录增补产品时对12个省内企业产品进行重点保留,在权限范围内积极落实了我省产业扶持政策。

    (三)开展中医支付方式改革试点。为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全国中医药改革示范区的决策部署,会同省卫健委、省中医药管理局于2021年8月出台《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39号),在全省18家省、市、县中医院开展中医支付方式改革试点,遴选4个中医优势病种门诊按病种收付费,在原有4个基础上增加6个住院中医优势单病种,进一步探索构建多元复合医保支付体系。试点内容还包括新增特需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提高部分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等,有助于进一步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项目、价格和基金监管模式,进一步加快中医药强省建设。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省医保局、省中医药管理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全省中医药大会、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精神,在保障中医药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上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夯实政策措施。2021年12月,国家医保局和国家中医药局联合下发《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医保函〔2021〕229号),明确从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发展、加强中医药服务价格管理、将适宜中医药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完善适合中医药特点的支付政策等方面支持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今年,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拟联合出台《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特别是在骨伤优势病种、常见中医优势病种、中药饮片和中成药、中医服务项目等方面,并选择支持部分市州进行改革试点,将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措施落地实施。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举措。一是加快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审核工作。对填补重大疾病诊疗手段或诊疗项目空白、体现中医创新和临床价值的中医诊疗技术项目,按相关流程予以优先审批。二是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在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过程中,对中医诊疗项目予以倾斜,重点调升具有传承价值、体现中医特色的中医诊疗技术项目价格。三是在医保目录管理上予以适当倾斜。将符合规定的治疗性中医药(包括中成药、民族药、中药饮片、中医类医疗机构制剂等)和中医诊疗技术项目依程序逐步纳入基本医保可报销范围,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四是在医保支付机制上予以适当倾斜。及时总结和推广中医优势病种门诊和住院按病种收付费管理试点经验,探索更多治疗路径清晰、费用标准明确的病种实行按病种收付费。推动中医与西医医疗服务价值趋同,探索实行中医病种与西医对应病种同质同效同价。五是加强中医药服务监管。强化对医保费用的审核、结算和监管,充分利用多种手段对中医医疗机构加强监督检查,促进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感谢你们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7日

    附件:谢瑜等代表《关于保障中医药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建议》

(2022年5月10日印发)

信息来源: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     责任编辑: 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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