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历史性盛会。大会取得了丰硕的政治成果、实践成果、理论成果、战略成果、制度成果,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程中具有极其重大的历史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党的二十大报告,思想深邃、气势恢宏,守正创新、继往开来,回顾总结了过去五年工作和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阐述了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等重大问题,明确宣示党在新时代新征程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目标继续前进,是我们党高举旗帜、团结奋斗的政治宣言,是迈上新征程、续写新辉煌的行动纲领,是指引前进方向、领航民族复兴的马克思主义纲领性文献。
党的二十大通过了《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就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战略部署,为我们保持“两个永远在路上”的坚定执着,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提供了根本遵循。
党的二十大通过了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把党的十九大以来取得的重大成果以党内根本大法形式固定下来,适应了新时代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充分体现了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充分体现了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新鲜经验,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制度保证。
党的二十大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新一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这是一个深得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充分信赖、适应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需要、领航新时代新征程新辉煌的坚强领导集体,充分体现了全党共同意志,充分反映了亿万人民共同心愿,充分展现了我们党朝气蓬勃、兴旺发达、奋发有为。新时代新征程,有习近平总书记掌舵领航、举旗定向,必将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把中国发展进步的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号巍巍巨轮乘风破浪、扬帆远航。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之所以能够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从根本上讲,在于确立了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两个确立”是党在新时代取得的最重大的政治成果、最重要的历史经验,是时代的呼唤、历史的选择、人民的期盼,是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高度共识和共同意志,是党应对一切不确定性的最大确定性、最大底气、最大保证,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民族复兴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
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大以来,省医疗保障局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和医疗保障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历史性成效。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补短板、强弱项,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超过6500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达77.6%、69.2%,“基本医疗有保障”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建立待遇清单制度,明确全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范围和决策层级,缩小地域间待遇差距。提高医保统筹层次,全省14个市州全部实现市级统筹。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将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的报销比例统一提高到70%,将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特殊困难人员再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65%以上,建立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制度,统一了医疗救助制度;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普惠型健康保险产品,将医保目录外的合理医疗费用纳入保障范围;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
解痛点、破难点,人民群众医保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提高。全省医保基金运行总体平稳,职工医保基金累计结余856.56亿元,可支付21.4个月,居民医保基金累计结余316.41亿元,可支付8.9个月。统一全省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制定医疗服务项目、医用耗材目录,实现了“三大目录”规范统一。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0.2万家次,追回基金损失(含处罚)33.07亿元,切实守护了群众的“保命钱”。建成全省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20个子系统全面上线运行,医保信息化管理迈上新台阶。推动医保经办体系向基层延伸,超过1800个乡镇(街道)、24000个村(社区)开展医保服务。持续优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由有到优”,结算人次数逐年大幅增长。
调结构、强供给,医保“小切口大改革”引领医改走向深入。深化医药供给侧改革,累计实施集中带量采购22批,涉及药品416种、高值耗材11种,共节约医药费用80多亿元。对未实行集中带量采购的药品品种启动省际价格联动,执行全国最低挂网价格,实现挂网药品全面大幅降价。推行医保多元复合支付,组织实施DRG/DIP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和三年行动计划,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缓解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完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建立了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和监测评估制度,进一步理顺比价关系,更好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
战疫情、促振兴,医保主动担当服务全省工作大局。2020年疫情期间,提前向医疗机构拨付10.55亿元,确保患者不因费用影响就医,确保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疫情缓解后,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减征职工医保费29.21亿元,缓缴43亿元。医保基金承担疫苗及接种费用的70%,已累计结算65.7亿元。高质量打赢医保脱贫收官战,全省576.76万贫困人口全部参保,并享受“一站式”结算服务。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建立再救助制度,有效防范因病致贫返贫。
党的十九大以来5年和新时代10年医保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我们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党的初心使命,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牢记“国之大者”,牢牢把握党的二十大指出的医疗保障工作的总体方向和主要目标,汇聚医疗保障改革发展的共识与合力。
党的二十大深刻指出,未来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医保作为人民生活的安全网和社会运行的稳定器,我们要坚定信心、锐意进取,主动识变应变求变,主动防范化解风险,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努力奋斗。对标党的二十大指明的方向,未来五年甚至更长一段时期,医保改革发展总体目标,概括起来要做到三个“更多”。
为推进共同富裕贡献更多医保力量。党的二十大指出,“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着力破除医保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发展更好满足群众多元化医疗保障需求,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公平、更加充分、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医疗保障,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体人民,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公平、助力共同富裕。
为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更多医保支撑。党的二十大指出,“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强盛的重要标志。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完善人民健康促进政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保障人民健康作为医疗保障改革发展的出发点,融入医疗保障政策制定实施全过程,统筹有限的医保基金和保障健康的需要,将健康目标融入医保战略性购买中,稳步提高医疗保障质量,实现全体人民全方位全生命周期高质量的医疗保障。
为推动“三医联动”注入更多医保动力。党的二十大指出,“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把握医疗保障和其他相关领域间的改革联系,持续优化医保支付机制、改革完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协同建设高效医药服务供给体系,进一步强化“三医联动”的协同性与一致性,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制度政策的衔接,促进医保与医疗服务体系的良性互动,为群众享有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医药服务和更加安全可靠优质便捷的医疗保障提供政策支撑。
党的二十大主要从“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两个方面对医保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与医保直接相关的工作部署有10项(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落实异地就医结算,加快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健全社保基金安全监管体系),与医保间接相关的工作部署有9项(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加强重大慢性病健康管理,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规范民营医院发展,重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坚决贯彻执行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深学细照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强烈使命担当,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省医保系统形成生动实践。下一步的医保工作,概括起来主要是“健全五个体系,实现五个更好”。
健全公平统一的基本医保制度体系,更好地确保人民群众基本医疗保障权益。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推动基本医保制度体系覆盖全民、公平统一,促进共同富裕,防范福利主义。要提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质量。落实全民参保计划,避免重复参保,巩固提高参保覆盖率。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方式,放开对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户籍限制。落实困难群众分类资助参保政策。优化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服务,积极发挥乡镇(街道)在参保征缴中的作用,丰富参保缴费便民渠道。要完善基本医保待遇保障机制。统一全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规范医保支付政策确定办法。坚持保基本定位,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规范政府决策权限,减小地区间待遇差距,促进制度政策规范统一,引导形成合理稳定预期。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基金承受能力,稳定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稳步提高门诊待遇,做好门诊待遇和住院待遇的统筹衔接。要优化基本医疗保障筹资机制。健全基准费率制度,合理确定费率,规范缴费基数。提高统筹基金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的比重,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政策。拓宽医疗救助筹资渠道,加大财政对医疗救助的投入,鼓励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资。巩固基本医保市级统筹,推动省级统筹,完善提高统筹层次的配套政策,建立健全与医疗保障统筹层次相适应的管理体系。
健全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保障需求。坚持公平适度、稳健运行,巩固“三重保障”制度,鼓励支持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长期护理保险等协调发展。要落实落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与基本医保制度的有序衔接,提高保障能力和精准度。要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优化医疗保障综合帮扶政策,坚决治理过度保障。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实行再救助制度,积极引导慈善等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保障。要健全重大疫情医疗保障机制。在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及时启动医保基金应急拨付,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探索建立重大疫情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有针对性免除医保目录、支付限额、用药量等限制性条款,减轻困难群众后顾之忧。要完善生育保险政策措施。做好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等待遇的保障,规范生育医疗费用支付管理,推进生育医疗费用支付方式改革,提高住院分娩、产前检查医保支付标准。要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支持将医疗新技术、新药品、新器械应用纳入商业健康保险保障范围,更好覆盖基本医保不予支付的费用。要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从职工参保人群起步,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建立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合理确定待遇保障范围和基金支付水平。建立并完善全省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标准,明确基本保障项目。完善管理服务机制,引入社会力量参与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
健全无死角的医保基金安全监管体系,更好地守护人民群众“保命钱”。坚持规范安全、防范风险,织密扎牢医保基金监管的制度笼子,着力推进监管体制改革,健全医疗保障信用管理体系,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要改革完善医保基金监管体制。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0号),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能力建设,健全医保基金监管体制机制。加强医保经办机构内控建设,完善医保基金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公立定点医药机构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监督约束机制,加强对其履行政治责任、基金监管责任的监督考核与执纪问责。落实综合监管机制,实施跨部门协同监管,积极引入第三方力量,形成监管合力。要创新基金监管方式。建立智能监控制度,充分利用医保信息平台,实施大数据实时动态智能监控。完善对医疗服务的监控机制,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临床诊疗行为的引导和审核。健全社会监督员制度,健全欺诈骗保行为举报投诉奖励机制。要依法追究欺诈骗保行为责任。推动修订《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监管权限、程序、处罚裁量权基准。健全医疗保障信用体系,有效对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依规推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健全医保基金监管协调机制,加强部门联合执法,综合运用协议、行政、司法等手段,严肃追究欺诈骗保单位和个人责任,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危害参保群众权益的行为。
健全集成高效的医保协同治理体系,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获得优质实惠的医药服务。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增强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保障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医药服务。要完善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执行国家统一药品目录,抓好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全面建立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服务项目、医用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探索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经济性评价。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促进DRG/DIP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统筹地区。推行医疗康复、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门诊特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要常态化开展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落实国家集采结果,积极参加省际联盟集采,开展我省自主集采中标结果续约工作。完善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推进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完善医保支付标准与集采价格协同机制。要完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药品、医用耗材挂网采购政策,治理药品、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虚高。常态化开展医疗服务价格监测评估,实行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支持新技术新项目进入临床。
健全高效便民的医保服务支撑体系,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医保公共服务。坚持服务创新、提质增效,聚焦群众就医和医保需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健全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提升医疗保障基础支撑能力,不断增强服务效能。要优化医保公共服务。大力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实现全省范围内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深化全省医疗保障系统行风作风建设,健全全省统一规范的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制度,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工作制度,着力打造优质高效,亲民便民的医疗保障服务窗口。要提高医保信息化水平。不断完善医保信息系统功能,与全国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充分发挥信息系统支撑作用,提升医保决策的科学性、监管的靶向性、服务的便捷性。大力推广医保电子凭证,积极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要加强医保经办能力建设。构建统一的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服务下沉,实现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要全面优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落实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结算要求,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稳步提高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
推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关键在党。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自我革命是党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要始终保持“两个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续深化自我革命,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对照新修订的党章找差距、抓落实。坚持把反腐败作为最彻底的自我革命,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持以严的主基调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扎实开展清廉医保建设和行风作风整顿,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高质量党建统领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增进民生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