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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部分门诊慢特病病种取消待遇延期复审的通知

来源:湖南省医疗生育保险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6年07月10日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对部分门诊慢特病病种取消待遇延期复审的通知

湘医保发〔2026〕27号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省医疗生育保险服务中心:

    为全面落实国家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优化医保经办服务相关工作部署,切实提升门诊慢特病参保群众就医获得感与满意度,根据《关于推行2026年度“湘医保·心服务”惠民新举措的通知》(湘医保发〔2026〕11号)工作安排,我省自2026年7月1日起,针对部分门诊慢特病病种取消待遇延期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适用病种

结合医保政策落地实效、临床诊疗规范,综合考量待遇享受人群规模、老年参保群体占比等实际情况,确定高血压病3级、糖尿病、冠心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脑血管意外后遗症康复治疗、帕金森病6类门诊慢特病,取消其待遇延期复审。

(二)适用对象

已纳入我省门诊慢特病规范管理、经认定属于上述免复审病种,且按规定足额正常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保险)的参保人员。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打通跨部门数据共享渠道

省医保局根据相关部门统一安排,共享公安户籍注销(死亡销户、出国定居注销)、民政殡葬火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养老保险死亡停发、卫生健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等相关数据。鼓励各市、县医保部门主动对接同级公安、民政、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数据管理等单位,常态化获取相关核验数据。

(二)系统自动核验,待遇无缝接续

省医保局统一升级完善全省医保信息平台数据自动核验模块,按月开展跨部门数据比对。经比对信息无异常、享受上述6类慢特病资格的参保人员,系统自动顺延其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参保群众无需提交任何复审材料、也无需进行人脸认证线上延期操作,全程免申报、免跑腿。

(三)健全待遇动态退出机制

依托大数据比对筛查,对已终止参保、长期无规范购药记录等异常情形的,依规暂停对应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做好后续核查处置。参保人员对待遇暂停结果存有异议的,可向属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资格复核,经办机构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反馈办理结果。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高效落地惠民政策

取消6类慢特病门诊待遇延期复审,是我省落实“湘医保·心服务”民生实事、推动医保经办由被动审批向主动服务转型的重要改革举措。各地医保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细化落实举措,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便民政策全面落地、执行到位。

(二)严格准入评审,精准保障待遇享受

各级医保经办机构严守慢特病资格准入关口,针对新增门诊慢特病认定申请,严格对照病种准入标准规范开展评审,统一经办流程、细化审核标准,精准匹配符合条件参保群众,杜绝资格认定偏差。

(三)强化大数据监管,筑牢医保基金防线

抓实待遇享受全流程事中、事后监管,常态化开展就医数据监测分析,重点筛查免复审病种就诊人次激增、单人高频开药、医疗费用大幅异动、基金支付异常攀升等风险指标。依托大数据排查违规就诊、异地滥用药品、非法倒卖药品等线索,扩大医疗机构药品追溯码采集覆盖范围,从严从重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守护医保基金安全。对借免复审政策冒用已故参保人身份、虚构病情、冒名就医购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规取消慢特病待遇、追缴违规使用基金;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全方位宣传解读,畅通群众知晓渠道

各地多形式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工作,通过印制宣传手册、张贴政策海报、制作科普短视频等载体,依托官方网站、主流媒体广泛推送;医保服务窗口、咨询热线统一规范6类病种免复审政策答复口径。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通过短信、“湘医保”线上服务平台,定向向符合免复审条件的参保群众推送政策提醒,确保群众清晰知晓政策内容、办理路径与办事流程,切实把便民惠民举措落到实处。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6年7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湖南省医疗生育保险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 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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