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批次申投诉处理意见的通知
湘医保招采函〔2025〕32号
各相关企业:
经研究,2025年第一批价格纠偏和撤网药品重新申报价格公示期间的申投诉处理意见已导入湖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招采管理系统,请相关企业进入申投诉模块查询。
一、关于2025年第一批价格纠偏的申投诉。纠偏清单中有申诉的相关生产企业,可再次于4月9日17时前在价格联动管理模块按纠偏价格确认。对尚未在我省申报质量层次标识的已过评产品或参比制剂,建议在4月按流程进行质量层次标识申报。
二、关于撤网药品重新申报价格公示期间的申投诉。不认同相关产品限价的生产企业,经复核,限价无误,可再次于4月9日17时前在价格联动管理模块中按按不高于公示限价确认挂网。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年4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