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湖南省第四轮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机构入围名单的通知
湘医保函〔2025〕13号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各有关商业保险机构:
根据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湖南金融监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第四轮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服务招标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医保发〔2024〕55号),经委托招标代理公司组织评审委员会评定,现公布湖南省第四轮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机构入围名单。
各市州根据本地实际,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经严谨规范的工作程序,从省级招标确定入围的商业保险机构中选定不超过4家承办本地区大病保险,并报省医保局备案。根据原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12号)有关规定,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仅限一家参与同一市州投标。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年2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