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部分批次非中选产品价格协同公示期间申投诉处理结果的通知
湘医保招采函〔2024〕111号
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商请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部分非中选产品价格协同事项的函》(湘医保招采函〔2024〕104号)有关安排,相关非中选产品价格协同公示期间共收到各类申投诉5条。经研究,处理意见已导入湖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请相关企业进入申投诉模块查询。需要确认限价的产品,应于12月4日17时前在价格联动管理模块确认价格。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年11月28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