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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长株潭衡区域DRG分组(2024版)的通知

来源: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7日

关于印发长株潭衡区域DRG分组(2024版)的通知

湘医保发〔202447

长沙、株洲、湘潭、衡阳市医疗保障局,省医疗生育保险服务中心: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发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9),更好建立DRG/DIP核心要素动态调整机制,促进区域DRG分组更加科学合理,我们采集了4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2021—2023年历史病案数据,依据国家CHS-DRG 2.0版分组方案,测算确定了长株潭衡区域DRG分组(2024版),遴选了基础病组和不稳定病组,现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各统筹区要抓紧组织权重谈判,同步测算调整其他付费核心要素,做好信息系统配置,于202511日起全面应用新版分组进行实际付费。

附件:长株潭衡区域DRG分组及基础病组、不稳定病组(2024版)

长株潭衡区域统筹推进DRG改革领导小组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代章)

2024116

(此件主动公开)

2024116日印发)

信息来源: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     责任编辑: 钱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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