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
专项治理抽查复查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医保函〔2020〕1号)、《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0〕16号)和《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和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函〔2020〕87号)等工作部署,省医疗保障局定于9月中旬至10月下旬,开展全省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抽查复核工作,请各单位提前谋划、精心准备、统筹兼顾,积极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联系人:周昌术 电话:0731-84900259
2020年9月4日
附件:
抽查复查时间安排表
序号 |
检查对象 |
检查主体 |
检查方式 |
检查时间 |
1 |
省级经办机构 |
省、市医保局 |
联合检查 |
9月中下旬 |
2 |
各市州经办机构 |
省、市医保局 |
交叉检查 |
9月中下旬 |
3 |
在长部省属公立医疗机构 |
省、市医保局 |
省市联合全覆盖检查 |
9月下旬 |
4 |
各市州医疗机构 |
省、市医保局 |
“双随机、一公开” |
10月中下旬 |
备注 |
检查在长部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包括:湘雅医院、湘雅二医院、湘雅三医院、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省脑科医院、省儿童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省胸科医院、省职防院、省中医附一、省中医附二、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湘雅大学口腔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