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在长部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实施方案
湘医保发【2019】39号
在长部、省属公立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7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59号)文件精神,按照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部署,为做好在长部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及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根据国家关于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与基本原则
(一)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公立医疗机构所有单独面向患者收费的医用耗材,以实际购进价格为基础实行“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在实际购进价格之外接受经营者给与的价格折扣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折扣。
(二)巩固完善公立医疗机构补偿新机制,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公立医疗机构因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通过同步实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予以补偿,医疗服务价格调价总量为2018年医用耗材加成总额。
(三)坚持医药费用总量控制,优化医药费用结构的原则,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重点调整手术、诊查、治疗类项目,适当提高中医特色、儿科、精神类以及其他体现医疗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二、执行范围和时间
自2019年12月25日零时起,长沙市中心城区12家部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具体名单见附表1)。
三、主要内容
(一)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收入。12家在长部省属公立医疗机构所有单独面向患者收费的医用耗材,按实际进价零差率销售。
(二)提高部分项目医疗服务价格(详见附表2)。
1. 提高手术类项目价格。手术类项目价格上调15%,共涉及374个项目。
2. 提高诊查类项目价格。诊查类项目价格上调12%,共涉及16个项目。
3. 提高中医和其他治疗类项目价格。中医类项目价格上调15%,共涉及109个项目。为促进中医正骨手法传承创新,上调中医正骨类项目价格,其中骨折手法整复术从130元上调到1000元,关节脱位手法整复术从260元上调到500元,骨折闭合复位经皮穿刺(钉)内固定术从780元上调到1036元。其他治疗类项目价格上调10%,共涉及316个项目。
4. 提高儿科类项目价格。六岁以内儿童手术项目价格由加收15%上调至30%。新生儿类项目价格上调15%,涉及14个项目,其中儿童先心病介入治疗从2640元上调到3200元。
5. 提高部分心电类项目价格。心电类项目价格上调10%,共涉及4个项目,其中无创心功能监测每监测项目从3元上调到5元。
6. 提高精神类治疗项目价格。精神类治疗项目价格上调20%,共涉及23个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是完善公立医疗机构补偿运行机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群众期望值和社会关注度高,部省属公立医疗机构要增强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引导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和支持改革,加强内部管理和成本核算,改革优化内部绩效分配制度,制定异常情况应急预案,防止产生不稳定因素,确保取消耗材加成改革工作有序实施。
(二)强化管理,落实医疗费用总量控制。部省属公立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落实耗材、药品集中采购和合理规范使用,建立医疗费用监测制度,将医疗费用总量和门诊、住院病人人次均费用增幅等指标,纳入医院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目标,优化医药费用结构,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要健全公立医疗机构价格信息公开制度,全面落实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住院费用清单制度和价格投诉处理制度,提高医药价格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宣传,积极营造改革氛围。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取消耗材加成,实施医药价格改革的意义和主要措施,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为改革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本方案自2019年12月25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湖南省医保局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