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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省健康扶贫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 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9日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印发《湖南省健康扶贫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卫基层发〔20193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电视电话会议、中央第五巡视组对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情况反馈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抓好脱贫攻坚问题整改的决策部署,我们制定了《湖南省健康扶贫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19 6 17

湖南省健康扶贫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脱贫攻坚战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聚焦国家、省考核反馈的问题,强化责任担当,加强整改,精准施策,狠抓落实,确保打赢健康扶贫攻坚战。

    (二)任务目标

    坚持目标标准,坚持精准方略,坚持省级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机制,紧紧围绕让贫困人口有地方看病、有医生看病、有制度保障看病、少生病的目标,对照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对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巡视整改要求,对照省级脱贫攻坚考核反馈问题,认真查摆,举一反三,到 2019 7月底高质量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到 2019年底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全面进展,以扎实的整改成效,迎接巡视回头看。

    二、整改内容

    重点围绕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集中进行整改。

    (一)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管理,有效发挥基层守门人作用。重点是解决行政村卫生室空白村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设施设备缺乏等问题,改善基层医疗机构的就医环境,改变基层医疗人员招不来、留不住现象,确保全省所有的村卫生室都配备合格的执业村医,实现贫困人口就近就医。整改措施:

     1.全面摸清行政村卫生室空白村底数,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重点围绕有场所无村医、既无场所也无村医两类问题发力,确保年底前村村配有合格村医,室室标准化建设达标,行政村卫生室空白村全面消除。

    2.改善乡镇卫生院就医环境。做好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房屋修缮项目,将乡镇卫生院建设达标率纳入 2019年度市州脱贫攻坚绩效评估指标。年底,全省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实现 90%达标。

    3.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缺设施设备的配备。重点支持贫困县特别是深度贫困县、专科特色明显、医疗综合实力较强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新一轮三年设备配备行动,力争贫困县基层医疗机构三大件(DR、彩超、生化仪)全覆盖,全省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4.强化乡村医生管理,加强人才培养。全面排查贫困地区乡村医生缺口,统筹使用县域内乡镇卫生院编制,实行县聘县管乡用乡聘村用,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聘用合格的医务人员;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将乡镇范围内一村多室的乡村医生调剂到空白村村卫生室执业,无法通过调剂的由属地乡镇卫生院安排执业医生轮流坐诊;引导和鼓励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到村卫生室执业,通过政策导向提高人口少、地处偏远的村卫生室乡村医生补助经费,实施县乡一体、乡村一体机制建设;继续开展本土化乡村医生人才培养;抓好《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湘卫发〔20183号)的贯彻落实。

    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处、财务处、科教处)

    完成时限:第 1项年底完成,第 234项持续推进。

     (二)落实签约服务全覆盖,提高履约服务质量。重点是解决乡村医生力量不足、签而不约、签而难约等问题,实现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和规范签约服务。整改措施:

    1.加强人员配备。按照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每千服务人口1.4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每千服务人口1.0人的标准加强人员配备,自 2019年起,利用 3年左右时间,集中补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同步实行消除行政村卫生室空白村项目,有效解决签约力量不足的问题。

    2.规范签约服务。明确服务提供主体、内容、对象,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流程,强化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病签约服务,重点做好优先预约、转诊、出诊、药品配送与用药指导、长期处方、中医药治“未病”等工作。在丰富签约内涵的基础上,结合城乡居民医保门诊保障政策,按规定支付基本医疗服务费用。

    3.做实慢病签约。建立全省统一的家庭医生签约信息平台,开展网上签约,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应签尽签,确保签约真实,履约到位,服务满意。开展签约服务手机应用程序人脸识别工作,通过刷脸确保服务的真实性。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电话调查。以区县为单位,组织绩效评价专家在省里统一时间段、统一问话术语开展电话调查,督导核实签约服务开展情况。

    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处、委信息统计中心)

    完成时限:3项措施均持续推进。

    (三)落实先诊疗后付费,缓解贫困患者垫资压力。重点是解决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算落实不到位,仍然收取贫困患者预付押金问题,确保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落实到位。整改措施:

    1.继续贯彻落实 2018717日召开的全省推进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各地严格执行一站式结算资金专户备用金预拨制度和每月一拨付制度。

    2.严格执行定点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各地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巡查督察,发现一例、通报一例,坚决杜绝定点医疗机构收取贫困户住院押金现象。

    3.加强卫生健康、扶贫、医保、财政、保险等部门(单位)间协调配合,及时比对、共享相关数据,及时拨付相关经费,协同推进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工作。

    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处)、省医疗保障

    完成时限:第 13项持续推进,第 2项于 6月底前完成。

    (四)落实大病专项救治,减轻贫困患者负担。重点是解决对患者底数不清、台账不明、救治率不高、救治进度缓慢等问题,实现大病贫困患者应治尽治

    1.进一步加强数据摸排。在全省范围内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罹患 29种大病的相关人员组织再一次摸底,重新建立台账,并适时做好台账的更新管理。

    2.进一步强化分级诊治。根据大病患者与区域医疗服务能力,继续实行县域内集中救治、分级诊疗、规范转诊。在加快提升县级定点医院专科专病诊疗能力与水平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州三级综合医院技术优势,以大病专项救治为切入点,加快进行区域分级诊疗制度建设,逐步推行连续性医疗服务与分层管理,为贫困大病患者提供安全有效、及时可及的医疗卫生服务。

    3.统一医保报销政策。研究制定大病专项救治的 29个病种临床路径,探索实行按单病种收、付费,完善救治救助流程,严格定点医疗管理,规范轸诊转院程序,落实综合保障措施。

    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处、医政医管处、委信息统计中心)、省医疗保障局

    完成时限:第 13项于 9月底前完成,第 2项持续推进。

    (五)加强医疗费用控制,控制贫困人口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重点是解决贫困人口县域外就医、基本药物目录外用药相对较多、医疗负担还比较重的问题,实现贫困人口分级诊疗、严格基层首诊、严格转诊转院和实行临床路径。整改措施:

    1.加强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将符合条件的未达标贫困县县医院全部纳入全民健康保障工程支持范围,协调地方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县医院基本设备配备、设施改造和完善。依据当地群众健康状况和医疗服务需求加强临床专科建设,提升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常见病、多发病、部分危急重症的诊疗能力。明确三级医院对口帮扶目标、任务和考核指标,通过远程会诊、远程查房、远程示教、远程培训等形式,确保受援贫困县县医院各科室能够及时有效提供医疗服务。

    2.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按照区域分开、城乡分开、上下分开、急慢分开的要求,严格落实基层首诊、逐级转诊制度,发挥医保政策的引导作用,构建因地制宜、成熟定型的分级诊疗制度,把病人留在基层,有效减轻患者住院次均费用。实现当地常见病、多发病不出乡,一般大病不出县。

    3.加强公立医院管理。着力在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和临床诊疗规范上见成效,严控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不合理收费,坚决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出台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的文件,督促医疗机构按规定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动态调整短缺药品清单。农村贫困人口看病就医原则上使用政策规定的目录内药品。

    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基层卫生健康处、妇幼健康处、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

    完成时限:第 12项持续推进,第 3项持续抓落实。

    (六)落实医疗保障,实现贫困人口应保尽保。重点是解决贫困人口特别是当年新纳入的贫困人口未及时参保的问题,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应保尽保。整改措施:

    1.医保经办机构与同级扶贫部门要加强工作对接,核实新增认定的贫困人口基础信息,及时在医保信息系统中做好身份标识。特别要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复退军人、务工回流人员、新生儿等重点人群的关注。

    2.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与扶贫、医保等部门的协同配合,打通部门间信息通道,实现数据共享。定期更新比对贫困人口基础数据,妥善解决部门间基础数据不一致问题,实现部门间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处)、省医疗保障

    完成时限:第 1项持续落实,第 2项于 7月底前完成。

    (七)扎实推进远程医疗,着力提升基层服务能力。重点是解决贫困地区远程医疗系统使用率不高、配套政策不足等问题,实现城市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医院远程对接,提升贫困地区群众优质医疗资源的获得感。整改措施:

    1.加快基层医疗机构远程诊室建设与验收进度,确保贫困地区全面覆盖、全面启用。

    2.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等系列制度规章要求,联合医保部门进一步规范服务管理、完善医疗服务定价、明确医保报销等政策,调动医疗机构积极性。

    3.强化城市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医院远程对接,确100%联通。开展加强远程医疗应用,提高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图诊断、远程病理诊断等诊疗次数,提升贫困地区群众优质医疗资源的获得感。

    4.探索推行对非急诊上转患者先行远程会诊制度。

    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处、财务处、医政医管处、信息统计中心)

    完成时限:第 123项年底前完成,第 4项持续推进。

    (八)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重点是解决部分贫困地区对健康扶贫政策了解不及时,理解不精准、极少数群众对健康扶贫政策还不知晓,应当享受的救治、报销政策没有享受到等问题,实现健康扶贫干部和医务人员懂政策、贫困人口知政策,促进各项健康扶贫惠民政策落地,提升贫困人口获得感。整改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全省开展新一轮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工作,收集汇总全省健康扶贫宣传典型案例并共享各地。突出贫困人口救治、报销政策的宣传,加大贫困地区健康促进攻坚行动政策的宣传,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媒体、扶贫政策口袋书、宣传栏、宣传册、宣传日历等多种宣传方式宣传健康扶贫政策。通过在人流密集处发放宣传单和宣传手册、在医院收费及结算大厅制作固定宣传版面、利用官方网站宣传和微信推送等方式,全方位宣传解读健康扶贫相关政策,提高广大群众的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

    2.实行点对点服务。充分发挥帮扶干部、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等的作用,对健康扶贫政策知晓不够人群实行包干上门点对点服务,确保政策知晓不漏一人。

    3.狠抓政策落实。全面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参保政府资助政策,确保将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范围。继续落实现行‘’三提高,两补贴,一减免,一兜底“”多重保障政策,推进县域内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对于参加职工医保的贫困人口,经职工医保报销后自负的合规医疗费用,按户籍地综合保障措施相应给予补助。纠正个别县市区商业保险对贫困户住院实行生活救助的做法。2019年贫困人口住院实际报销比例如国家无明确规定,原则上继续执行 2018年标准,即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综合保障后实际报销比例达到 85%。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在县域内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参照贫困人口在县域内住院综合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执行,经办理转诊手续在县域外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 80%,做到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在贫困地区推动健康教育进乡村、进家庭、进学校及健康教育阵地建设和基层健康教育骨干培养,提升贫困地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处、宣传处)、省医疗保障局

    完成时限:第 12 6月底前完成,第 3项持续抓落实。

    (九)加强信息化建设,实施精准对接健康扶贫。重点是解决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信息填报不完整、不及时,数据来源不精准等问题,实现贫困人口基本信息共享、贫困人口就医精准识别,提高健康扶贫数据统计分析效率。整改措施:

    1.及时对接更新贫困人口基础信息,持续推进一站式结算信息系统与健康扶贫信息系统对接。

    2.依据当地扶贫部门提供的 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未脱贫人员名单,逐户、逐人摸排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处、委信息统计中心)、省医疗保障局

    完成时限:10月底前完成,持续抓落实。

    (十)加强督导考核,压实各级党委政府责任。重点解决部分地区健康扶贫指导力度不大,掌握和分析政策落实情况不够深入,以培训代替指导,以业务指导代替执行监督的倾向,督导手段偏少的问题,实现各级党委政府对健康扶贫决策部署有力、政治担当强、重视程度高,进一步压实责任,促进工作。整改措施:

    1.深入开展健康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大力提倡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意见》(湘发〔20194号)精神,深入基层一线,调查了解事情,加强分析研判,改进检查考核、狠抓巡查督察,确保健康扶贫政策、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2.进一步建立完善信息大数据。加强卫生健康、扶贫、医保等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定期更新比对贫困人口基础数据,继续推进一站式结算信息与健康扶贫信息对接工作,实现部门间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将信息大数据做真、做全、做实,充分发挥其分析研判、辅助决策功能和反映工作成效的作用。

    3.组织巡查督察。由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医疗保障、扶贫部门共同组织力量,对各地落实政策、指导开展工作、组织督导情况进行巡查督察,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处、机关纪委、委信息统计中心)、省医疗保障局

    完成时限:第 13项于 6月底前完成;第 2项年底前完成。

    三、整改步骤

    按照委统一安排部署,分四个阶段具体实施:

    (一)动员部署、全面排查(6 20日前)。根据各级考核、审计、督查反馈问题,结合本地实际,全面摸排健康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安排部署工作。

    (二)压实责任、整改落实(6 20日至 6 31日)。各相关部门、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存在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方案,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6 31日前,各市州向省卫生健康委报送健康扶贫存在问题专项整改方案。

    (三)核查验收、查漏补缺(7 1日至 7 20日)。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本系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对整改不到位的推倒重来,确保质量过硬、成效明显。验收结果及整改销号情况及时报送省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及时通报给省医疗保障局、省扶贫办。

    (四)总结上报、建章立制(7 20日至 7 30日)。各地各部门就健康扶贫专项整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提炼,认真查找制度漏洞,建立长效机制。要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健康扶贫整改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各地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落实专项巡视整改要求,将做好巡视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和担当,做好健康扶贫巡视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行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市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扶贫部门要将健康扶贫整改作为一把手工程,对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统筹资源,统一调度,集中力量,集中行动抓好整改。建立健全巡视整改工作机制,制订本地区巡视整改方案,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确保责任到岗到人到时间节点。建立扶贫工作月报告、季督促、年总结制度,一级带着一级干,抓跟踪、强监督、促落实,推动巡视整改全面深入开展。

     (二)加强统筹调度。各地各单位负责对分管领域问题,一个一个地梳理,逐项进行责任分解,逐一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效果清单,定期督促落实,限期整改到位,问题不解决不销号不撤账。要认真组织落实整改任务,定期专题研究、督促推进,确保每一个重要节点、每一项关键任务都能按时完成。各市州卫生健康委要切实履行牵头部门职责,抓紧抓好本地区巡视整改工作。

    (三)加强督导问责。发扬钉钉子精神,锲而不舍、久久为功,不整改彻底不放过,不见成效不收兵,坚决防止前松后紧、虎头蛇尾,防止搞选择性整改,防止过关心态。将健康扶贫问题整改工作纳入督查重点,以督导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对国家和省反馈问题涉及到的地区和领域,有针对性地加强回访抽查、跟踪问效。对健康扶贫工作进度和整改落实情况开展阶段性、经常性明查暗访、专项评估和抽查,持续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用好通报、批评、约谈、问责等惩戒手段,严令纠正整改弄虚作假、流于形式走过场等行为。各地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健康扶贫考核内容,注重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估,考出压力,考出责任,考出实绩要强化专责监督,加强对巡视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压实整改责任,发现整改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的,将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四)加强作风保障。把作风建设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坚持实字当头,干字当头,硬字当头,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带着政治责任、带着群众感情,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盯问题不放松,紧抓短板不放手,以实际行动回应贫困群众切身需求,增强群众获得感,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如期完成健康扶贫整改任务,推动健康扶贫工作再上新台阶。

信息来源: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     责任编辑: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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