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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起,我省正式执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相关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选结果

来源:湖南省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09日

  为协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相关医用耗材价格,进一步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湖南省医保局发布《关于执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相关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2月10日起,我省正式执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相关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选结果。此次集中采购两类相关医用耗材,其中核酸提取类中选产品均价3.6元/人份,平均降幅80%,样本采集类中选产品均价2.4元/个,平均降幅76%。

  《通知》明确,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需全部参加本次采购,驻湘军队医疗机构按国家政策要求参加,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自愿参加。

  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必须通过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省采购平台”)采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相关医用耗材中选产品,并按要求通过省采购平台实行在线结算。不得网外采购,不得二次议价,不得设置条件增加中选耗材生产(经营)企业负担。原则上,不得采购中选产品之外的新冠病毒检测相关医用耗材。

  此外,《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在进行新冠病毒检测时需严格按照《关于完善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收费,除核酸扩增试剂、病毒采样管、核酸提取试剂或纯化试剂外的其他耗材不得另行收费。

  为保证中选医用耗材配送覆盖全部采购主体,并及时、保质、足量供应,《通知》要求,中选医用耗材可由生产企业直接配送,或自主选择配送能力强、企业信誉度好和医疗机构认可度高、服务好的配送企业。生产企业在省采购平台自主建立、变更配送关系,并对本企业委托的配送企业的配送及违规行为负责。

   “我省在2020年5月,已联盟广东六省实施新冠病毒相关检测试剂集中采购,降低了核酸检测必备的扩增试剂价格。在前次采购基础上,此次我省再与广东等10省组建区域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核酸提取和样本采集类医用耗材,可以为调整核酸检测项目价格腾出更多空间。”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文/黄浔  罗琳)


信息来源:湖南省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责任编辑: 欧阳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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