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开展“四同”挂网药品价格治理工作的通知(2026年4月)
湘医保招采函〔2026〕48号
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2026年深化医药价格治理重点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函〔2025〕139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挂网和采购规范〉的通知》(湘医保发〔2025〕51号)相关要求,现就开展2026年4月“四同”(指通用名、厂牌、剂型、规格均相同,全国同一个医保编码)挂网药品价格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以2026年3月5日全国药品价格一览表及我省4月7日挂网信息为节点(即已超30天未主动联动),我省价格形成方式为“5”且高于其他省级平台活跃区同价格形成方式的最低价药品(见附件),相关企业应于4月23日17时之前将我省挂网价格下调至不高于外省同价格形成方式的活跃区最低价。逾期未调整且无申投诉的相关挂网药品将予以暂停挂网,有申投诉的挂网药品后期按申投诉处理意见予以处置。
企业对相关情形存在异议的,应在4月23日17时前通过申投诉模块进行反馈。
附件:未及时调整挂网价格的“四同”药品清单(2026年4月)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