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545号提案的答复
湘医保提函〔2022〕36号
常琪委员:
您在湖南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辅助生育纳入医保的建议》(第0545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大事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口问题始终是我国面临的全局性、长期性、战略性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口问题,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变化形势,做出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大决策,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今年两会,人口问题再次成为关注热点;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再次强调“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人口问题受到高度关注,充分体现了其重要性和复杂性。您的提案调研充分,内容详实,分析客观,针对性强,对我们今后完善相关政策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一、关于将确诊不孕不育后进行辅助生殖检查治疗相关费用按比例纳入医保范畴和鼓励支持使用国产化品牌产品的建议
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医保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生育支持药物溴隐亭、曲普瑞林、氯米芬等促排卵药品纳入支付范围,提升了不孕不育患者的用药保障水平。在诊疗项目方面,省医保局将根据国家医保局待遇清单制度有关规定,坚持全国一盘棋,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完善相关保障政策,立足“保基本”的定位,在科学测算,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逐步把医保能承担的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费用可控的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同时,......。下一步,省医保局、省卫健委将会同相关部门深入研究完善政策,努力提升不孕不育患者的保障水平。
二、关于加强对辅助生殖医疗机构的支持和监管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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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探索建立孕育保险制度的建议
近年来,银保监会鼓励保险公司提供新型健康保险产品,着力推动健康保险服务能力提升,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健康保障需求。当前,已有部分保险公司推出针对“不孕不育”辅助治疗的保险产品,将“不孕不育”辅助治疗的检查检验费、药品费、治疗费、胚胎移植手术费及“不孕不育”辅助治疗导致的部分危重疾病、辅助生殖并发症等纳入保障范围,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不孕不育”患者的医疗负担,满足了“不孕不育”患者的健康保障需求。下一步,省医保局将按照国家医保局待遇清单制度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优势,大力支持健康保险发展。同时,鼓励保险公司创新产品与服务,根据“不孕不育”患者健康特点、治疗周期、医疗需求等,开发设计针对性的健康保险产品,切实减轻“不孕不育”患者医疗负担,提高风险保障水平。
四、关于对“失独家庭”接受辅助生殖予以适当补贴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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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加大不孕不育病症诊疗技术攻关和政策研究力度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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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对医保和卫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1日
说明:1.由于提出第0545号提案的委员不同意公开提案内容,所以不提供提案原文下载。
2.答复中省略的内容根据省卫健委意见不公开,如需查阅,可向省卫健委申请政府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