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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普法重点任务责任清单

来源:湖南省医保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处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25日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普法重点任务责任清单

序号

普法重点任务

责任处室单位

完成时限

1

认真贯彻实施全国、全省“八五”普法规划,根据本系统、行业实际,结合本系统、行业“十四五”规划实施,制定本部门行业五年(2021-2025)普法规划,重新梳理制定并公布本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做到普法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局规财法规处牵头,相关处室单位配合。

部门五年普法规划待国家局明确后再定。其他工作年底前完成。

2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内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内容和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培训内容,开展宣讲不少于1次。

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由机关党委牵头,办公室和规财法规处配合;本单位、本系统培训由规财法规处牵头,相关处室单位配合。

年底前完成

3

突出宣传宪法,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组织系统干部开展日常宪法学习宣传,集中组织好本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

局规财法规处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和市州医保局配合。

年底前完成

4

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开展民法典学习培训讲座或集中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

局规财法规处牵头,相关处室单位配合。

结合宪法宣传周或其他活动一并开展,年底前完成

5

结合建党一百周年,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普及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

局机关党委(人事处)牵头,相关处室单位配合。

年底前完成

6

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组织学法不少于2次。将《长江保护法》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法计划。

局机关党委牵头,办公室和规财法规处配合。

年底前完成

7

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

局机关党委牵头,办公室和规财法规处配合。

年底前完成

8

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一期法治专题培训班;组织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年内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98%。按要求及时编辑、更新本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相关专业法律法规学习读本和考试题库。

局规财法规处牵头,相关处室单位配合。

年底前完成

9

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网上集中观看或是现场集中旁听庭审,年内不少于1次。

局规财法规处牵头,相关处室单位配合。

年底前完成

10

在部门单位门户网站、自办刊物、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开辟法治宣传专栏(专题)。设置“以案释法”栏目,定期发布普法宣传内容和“以案释法”案例,年内报送不少于3个典型案例进入省案例库。

局规财法规处牵头,基金监管处配合。

年底前完成

11

通过网站宣传、讲座、活动宣传、组织统一学习、编印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社会保险法、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办法、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价格法、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宣传活动。

局各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头组织相关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宣传。相关情况统一反馈到规财法规处。

年底前完成

12

认真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法律宣传教育,加强对参保单位、参保人以及定点医药机构等重点服务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基金监管处负责对重点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省医疗生育保险服务中心负责省本级重点对象的普法宣传,相关情况统一反馈到规财法规处。

年底前完成

13

督促指导各级医保部门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普法宣传。

局规财法规处牵头,各市州医保局参与。

年底前完成

14

利用国家宪法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局规财法规处牵头,相关处室单位配合。

年底前完成

信息来源:湖南省医保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处     责任编辑: 钱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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